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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江苏省省级新购大型科学仪器设备联合评议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 | ||||||||||||
关于印发《江苏省省级新购大型科学仪器设备联合评议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
苏财教[2016]255号省各有关主管部门、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开展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向社会开放的意见》(国发〔2014〕70号)和《省政府关于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向社会开放的实施意见》(苏政发〔2015〕106号),从源头控制大型科学仪器设备的重复购置,提高仪器设备的利用率和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促进我省科技资源高效利用,现将修订后的《江苏省省级新购大型科学仪器设备联合评议工作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江苏省省级新购大型科学仪器设备联合评议工作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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