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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行业规范条件》(暂行)

两部委公告2016年第71号

发布时间:2017-01-09  来源:节能与综合利用司  

为促进绿色发展,推进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行业持续健康发展,工业和信息化部、住房城乡建设部组织起草了《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行业规范条件》(暂行)、《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行业规范条件公告管理暂行办法》,现予公告。

 

  附件: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行业规范条件(暂行)
                    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行业规范条件公告管理暂行办法

工业和信息化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
20161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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