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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面实施“金梧桐”计划 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若干意见实施细则

《武进国家高新区党工委、管委会关于全面实施“金梧桐”计划 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若干意见》实施细则

发布时间:2017-03-02 作者/发布者:科技局 点

《武进国家高新区党工委、管委会关于全面实施“金梧桐”计划 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若干意见》实施细则

 

根据《武进国家高新区党工委、管委会关于全面实施“金梧桐”计划 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若干意见》(武新区委发〔2016〕83号,以下简称“金梧桐”计划)、《关于印发<武进国家高新区孵化器进驻项目评审管理办法>的通知》(武新区发〔2016〕33号)等文件精神,结合高新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加快引进领军人才项目

1.项目申请与受理

武进国家高新区科技局常年受理领军人才项目申报。有申报意愿的项目团队需提供以下相关材料:项目主要负责人简历(附身份证复印件)、项目商业计划书(包括拟转化技术情况、团队情况、主要产品及市场情况、企业未来两年主要经济指标、利税预测等情况)、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2.项目评审与签约

武进国家高新区科技局每季度(3月、6月、9月、12月)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面谈评估,由项目团队介绍项目属性、发展规划及融资计划等,并提供相关详细材料。面谈评估结束后由高新区进区项目评审领导小组评定最终入围项目及奖励等级,并签订进区协议。

3.奖励资金申请与拨付

奖励资金申请与拨付按照项目进区协议执行。

二.大力完善人才激励政策

1.两院院士等专家“金梧桐”计划资金申请

两院院士、国家千人计划专家、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长江学者特聘教授等国家级人才;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博士生导师及国内外某一学科(领域)的学术带头人或具有领先地位的人才;省部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省创新创业计划人才等省级人才、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人才,申请高新区“金梧桐”计划资金根据项目、人才落户情况具体商定。

2.博士、硕士“金梧桐”计划资金申请

(1)申请时间

武进国家高新区科技局于每年1月受理前一年度新引进博士、硕士人才“金梧桐”计划资金申请。

(2)申请程序

①由企业人力资源部门向武进国家高新区科技局提交申请,个人单独提交的申请材料一律不予受理。

②武进国家高新区科技局对申请人员进行审核并公示。

③公示结束行文后由各用人单位统一到武进国家高新区财政局领取奖励资金。

(3)所需材料:《武进国家高新区”金梧桐”计划奖励申请表》一式3份、《武进国家高新区“金梧桐”计划资金使用协议书》一式4份、《企业承诺函》一式2份、申请人学历、学位证书(留学归国人员需提供教育部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相关证书复印件1份、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1份、单位开具申请人未领取过市、区(市)同类开发资金证明1份、购房发票复印件1份、房产证复印件1份、人事档案证明材料、员工社保缴纳证明。

(4)续领申请:由单位开具在职续领申请1份。如有工作单位变动等其他特殊情况,提交个人情况说明。

3.“985”、“211”或“创双一流”高校的紧缺型应届本科毕业生“金梧桐”计划资金申请

(1)申请时间

享受政策的本科生材料受理时间为每年7月至次年1月。

(2)申请程序

①由企业人力资源部门向武进国家高新区科技局提交申请,个人单独提交的申请材料一律不予受理。

②武进国家高新区科技局对申请人员进行审核并公示。

③公示结束行文后由武进国家高新区财政局按月拨付。

(3)所需材料:《武进国家高新区”金梧桐”计划奖励申请表》一式3份、《武进国家高新区“金梧桐”计划资金使用协议书》一式4份、《企业承诺函》一式2份、申请人学历、学位证书(留学归国人员需提供教育部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相关证书复印件1份、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1份、单位开具申请人未领取过市、区(市)同类开发资金证明1份、人事档案证明材料、员工社保缴纳证明。

4.首次落户园区且具有高级技师资格的高技能人才“金梧桐”计划资金申请

(1)申请时间

武进国家高新区科技局于每年1月受理享受政策的高技能人才申请材料。

(2)申请程序

①由企业人力资源部门向武进国家高新区科技局提交申请,个人单独提交的申请材料一律不予受理。

②武进国家高新区科技局对申请人员进行审核并公示。

③公示结束行文后由各用人单位统一到武进国家高新区财政局领取奖励资金。

(3)所需材料:《武进国家高新区”金梧桐”计划奖励申请表》一式3份、《武进国家高新区“金梧桐”计划资金使用协议书》一式4份、《企业承诺函》一式2份、申请人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1份、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1份、单位开具申请人未领取过市、区(市)同类开发资金证明1份、人事档案证明材料、员工社保缴纳证明。

三.注意事项

1.武新区委发〔2016〕83号文件中所提到博士、硕士、“985”、“211”或“创双一流”高校的紧缺型应届本科学历人才应同时具备学历、学位证书,海外人才应持有教育部颁发的学历认证证书;紧缺型应届本科生是指在应该毕业的年份实现就业的紧缺型本科生。

2.所有申请表格填写完整,材料完备。材料一经提交,不再退回修改。

3.生活费补贴分5年拨付(本科生除外),申请人在武进国家高新区每工作满一年(以社保为准)发放一年资金。本科生生活补贴由申请人在武进国家高新区正式参加工作后(以社保为准)开始按月发放。

4.享受购房补贴人员所购房屋5年内不得上市交易,在限制交易期内交易该房屋产权的,应当全额退回已领取的购房补贴。享受购房补贴人员如在5年内离开武进国家高新区,应退回相应的购房补贴(按服务年限计算)。

5.领受人在享受政策期内离职,所在单位应在5日内向武进国家高新区科技局报备。

6.领受人在享受政策期内有违法违纪行为的,取消奖励资格。有关企业弄虚作假,造成政府奖励资金损失的,高新区将终止该企业为员工申报“金梧桐”计划资金资格。

四.联系方式

武进国家高新区科技局众创服务科

地址:武进国家高新区管委会3420、3421办公室

电话:86220323、86220302、86220377

 

 

 

附件1:武进国家高新区“金梧桐”计划资金奖励申请表

附件2:武进国家高新区“金梧桐”计划资金使用协议书

附件3:企业承诺函

附件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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