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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7年省级现代生态循环农业试点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苏农财〔2017〕5号


    
    各设区市、县(市、区)农委(农林局、农业局、林牧业局)、财政局:
    为认真贯彻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生态文明建设决策部署,探索符合我省实际的现代生态循环农业模式,推进农业可持续发展,现就2017年省级现代生态循环农业试点项目申报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思路及目标
    (一)总体思路
    深入贯彻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生态文明建设决策部署,坚持统筹现代农业产业发展和生态环境改善,选择高度重视农业绿色发展、可持续农业发展思路清晰、生态循环农业建设基础较好、发展意愿强烈的县(市、区),通过创建现代生态循环农业试点县,突出“种养结合、循环利用”,集聚政策、资金、技术等要素,区域推进生态循环农业建设,形成一批成熟适用的技术路径和循环模式,突出特色产业,创建一批生态农产品品牌,健全完善的体制机制,为加快发展现代生态循环农业、深入推进农业可持续发展提供示范。
    (二)主要目标
    以“农业产业链条生态化、资源利用高效化、生产过程清洁化、废弃物利用资源化、农产品质量优质化”为途径,探索出适合本区域的生态循环农业发展路径,努力提升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不断拓展农业生态功能、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通过开展现代生态循环农业试点,2017年区域内合理使用化学肥料和农药,化学肥料使用量较上年度削减2%,大田作物使用畜禽粪便和秸秆等有机肥氮替代化肥氮达到30%以上,化学农药使用量零增长;秸秆、畜禽粪便等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率达到95%以上,基本实现全量资源化利用;区域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率、化肥农药利用率等相关指标高于全省水平;打造若干生态优质安全农产品品牌。经过三年的试点,试点县基本建立现代生态循环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社会化服务体系,区域内农业生态环境明显改善。
    二、试点原则
    (一)统筹协调、创新机制。充分发挥地方政府的引导作用,统筹区域内生产发展与资源节约、环境保护、生态建设,整合各项单项政策、资金、技术、措施,创新合力推进生态循环农业建设的协调机制,加强体系建设,完善运行机制。
    (二)因地制宜、整体推进。立足实际,探索不同类型区域生态循环农业的发展模式和运行机制;整县系统谋划、综合设计、集中连片推进生态循环农业,确保产业链条、资源利用循环畅通。
    (三)突出重点、分步实施。兼顾当前治理与长期保护,科学设计实施步骤,优先解决区域农业生产、生态环境的突出问题,分重点、分阶段推进,逐步构建县域生态循环农业发展模式。
    (四)政府引导、市场运作。试点县要积极争取对试点工作的政策扶持,现有各类农业资源与生态环境资金项目应向先行试验示范区倾斜;试点县要抓好项目落实,突出试点重点,重点支持符合规划目标条件的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开展生态循环农业试点的具体项目建设,构建政府引导、市场主体、农户参与的运行机制。
    (五)持续推进、动态管理。试点实施工作既要保持一定连续性,在各试点县完成年度目标任务并通过省级考评的前提下,省将持续给予支持。同时建立试点县的退出机制,对各试点县进行年度目标和绩效评价,建立试点县“有进有退”、资金安排“有增有减”的动态管理机制。
    三、试点范围
    以县级人民政府为申报主体,应符合以下条件:生态循环农业工作基础较好,农业发展思路清晰、主导产业明确、产业基础良好;组织管理程度较高,县级政府对生态循环农业发展高度重视,制定生态循环农业发展或相关的政策性文件、规划等,建立整县推进生态循环农业发展的组织协调机制,开展生态循环农业管理制度创新探索实践;科技支撑较强,在生态循环农业技术和模式研发、集成、推广等方面,逐步形成了一整套的技术路线,循环模式相对成熟;试点项目落地,各类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等主场主体地位突出,产业方向明确,品牌建设意识显著,农户参与机制清晰。
    优先选择国家农业可持续发展试验示范区、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试点县、生态循环农业示范县创建单位、种养大县开展整体推进试点。
    四、试点内容
    (一)试点任务
    1、构建现代生态循环农业产业体系。围绕农林牧渔结合、产业联动发展,以资源环境承载力为依据,以市场需求为导向,调整优化种植业、养殖业及其内部之间的产业结构。坚持种养结合、用地养地结合,因地制宜发展轮作套作、综合种养等环境友好、生态循环的农作制度。推广多类型循环农业产业融合发展模式,实现区域农业资源循环利用,提高生态循环农业产业质量和效益。
    2、构建现代生态循环农业生产体系。立足循环利用,大力推进种植业肥药减量增效和畜牧业生态化养殖,强化控源防污。推进农业清洁生产与标准化生产,促进农产品质量优质化,培育生态安全农产品品牌。加强生态循环农业关键技术科研攻关和技术集成推广,提高农业废弃物利用机械化水平。加快推进物联网在生态循环农业建设中的示范应用。
    3、构建现代生态循环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各地针对生态循环农业重点领域,尤其是市场机制难以发挥作用的关键和薄弱环节,如沼液沼渣集中处理、小散畜禽粪便收集处理、农作物秸秆收集贮运、农药包装物等废弃物集中回收等,推进全程社会化服务,促进社会化服务从农业生产单个环节向全程生产服务转变,从小规模分散服务向大规模整建制服务转变。
    (二)重点工程
    综合考虑县域资源环境承载力、生态类型、农业产业等实际,按照生态循环农业链条完整设计、循环闭合的原则,因地制宜,构建县域生态循环农业发展模式。
    具体建设过程中,可根据试点县已有基础条件,进行菜单式选择搭配,按照“填平补齐,突出特色”的原则统筹推进实施。
    1、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程。全面加强畜禽粪便综合利用,引导通过工程措施、生物处理和农牧结合等途径,开展规模沼气工程配套三沼综合利用、生物有机肥加工、堆沤直接还田实现种养结合;鼓励建设完善小散畜禽粪便集中收集处理、沼液沼渣集中利用、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服务体系。加强屠宰废水净化处理。鼓励运用物联网技术,建立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智能运行管理平台,开展“三沼”综合利用、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等智能化实时监控管理,提高处理利用和监管效率。
    2、农作物秸秆全量处理循环利用工程。按照“农用优先、多元利用”原则,全方位强化秸秆综合利用,因地制宜推广秸秆肥料化、饲料化、能源化、基料化、原料化,培育和壮大秸秆综合利用主体,加强秸秆收储体系建设,逐步形成“利用方式多样化、利用主体多元化、产业发展规模化和收储体系网络化”发展格局。完善推进秸秆还田的运行机制,秸秆还田面积比重控制在50%左右,大马力铧犁深翻还田比重占还田面积30%左右。
    3、社会化服务支撑工程。突破利用瓶颈,重点建设小散养殖场户粪便收集集中处理、沼液沼渣集中配送、秸秆收集储运、农药废弃包装统一收集处理等关键环节的社会化服务体系。支持探索畜禽粪便等农业废弃物有效储存、收运、处理、综合利用全产业链发展的有效模式。鼓励、引导社会资本投入,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等模式参与农业废弃物利用、生态循环农业建设等领域。
    4、清洁化生产工程。一是围绕节水、节肥、节药,实行轮作、间作、套作等农作制度和设施栽培、节水灌溉、水肥一体等节约型农业技术,推广使用有机肥和种植绿肥,开展测土配方施肥,实现化肥减量增效。推行绿色生态防控技术、推广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开展专业化统防统治等,实现化学农药减量控害。二是建立生态健康和种养结合的绿色生态养殖模式,推广养殖清洁生产技术和改进生产设施,从源头减少畜禽粪便产生处理量。三是开展农药废弃包装物、废弃农膜等废弃物收集处理,建立由“市场主体回收、专业机构处置、政府政策扶持”的农药废弃包装物收集处理体系,因地制宜开展废弃农膜收集处理利用。
    5、农田生态系统保护修复工程。组织实施培肥改土、农田氮磷控源治理、湿地净化处理、田间生态林建设等;因地制宜推广粮肥、粮豆等轮作,开展稻渔、稻鸭等生态种养,改善农田生态环境,提升农田生态功能。
    (三)实施方式
    现代生态循环农业试点县建设期暂定三年。试点工作要围绕上述重点工程,以项目为载体,构建试点项目与农业新型经营主体的联结机制。试点工作推进中,试点县可根据实际,整体设计,分阶段实施。鼓励采取以区域(如数个乡镇)为单元,分区域推进;或以县域为单元,分类建立实施如畜禽粪便集中收集利用体系、畜禽粪便沼气工程及沼液沼渣集中配送体系、农药包装废弃物收集处理体系等;同时探索建立良好的运行机制。通过试点工作,构建县域现代生态循环农业体系,实现县域大循环。
    五、支持办法
    每个试点县每年安排财政补助资金1000万元左右,具体资金量将根据试点单位年度拟完成目标任务量、实施方案及预期目标、工作推进情况等因素进行调整。补助资金由试点县围绕建设内容,根据试点任务自主安排,用于各项重点工程建设,包括相关设备购置、运行,原料收集、运输、储存,物化产品补贴,技术推广,专业化服务等经费支出。
    补助资金可采取以奖代补、奖补结合、先建后补等方式,由试点县财政部门按照项目实施进度拨付,可预拨部分试点启动资金,也可采用报账制,具体方式由试点市县依据本地实际自行确定。所涉及工程建设项目,按基本建设项目管理要求执行。
    六、试点(申报及)要求
    (一)申报程序
    县级申报。2017年3月20日前,各县(市、区)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根据省建设方案要求,结合本地实际确定试点内容,牵头组织编制试点总体实施方案和2017年实施方案,其中总体方案包括三年整体实施方案和各年度实施计划。实施方案要突出在模式创建和机制创新方面的新思路和新措施,由县(市、区)人民政府行文上报,申报材料一式6份。
    2、市级推荐。各设区市要指导县(市、区)修改完善试点方案,原则上择优推荐1-2个试点县,3月31日前将市级审核意见及申报实施方案一并报省。
    省级评审。4月上旬,省对各地申报实施方案进行综合评定,择优确定试点县名单。
    (二)工作要求
    1、强化组织实施。试点县人民政府是试点工作实施责任主体,试点县应成立现代生态循环农业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县级政府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任组长,组织协调试点工作;试点县农业主管部门负责试点工作的执行落实。省级负责试点的业务指导、绩效评价、监督管理等。
    2、强化政策支持。试点县在用好省级资金的基础上,结合各类试点示范项目,加大资金投入,统筹整合相关项目涉农资金,整体推进试点工作,坚持财政政策支持不重复;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投入现代生态循环农业建设。同时,积极完善配套政策,优先落实项目建设有关土地、水电、农田基础设施等条件。
    3、强化绩效管理。省将建立对现代生态循环农业试点县的绩效评价机制,绩效评价结果将作为今后年度试点资金安排的重要依据;对组织推进不力、未按要求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试点县坚决退出试点。具体绩效评价办法另行制定。各试点县也要建立完善试点工作考核机制。
    4、强化技术创新。要充分发挥我省科技优势,聚焦现代生态循环农业关键环节,突出农业内部循环,加大相关科技成果转化应用,总结推广多种循环利用模式和技术体系;同时积极探索生态农产品优质化、市场化的有效途径,通过提升市场占有率和产品附加值,实现现代生态循环农业的经济、社会、生态效益协调发展。
    5、强化宣传引导。试点县要重视生态循环农业重要性及有关政策宣传,及时总结、推广典型模式和成功经验,提高各类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参与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清洁化生产的自觉性和主动性,营造推进生态循环农业建设的良好氛围。
    6、强化长效运行。各试点县要结合各地实际,建立适合本地情况的长效运行机制,建立种植、养殖主体开展农业废弃物利用的利益联结机制,建立政府购买服务、服务外包等第三方服务机制,确保各类工程持续管护、长效运行。
    联系人:省农委环能处孙玲玲,025-86263228;省农委财务处施瑾,025-86263713;省财政厅王晨,025-83633387。邮箱:6611708@qq.com,jsnw0713@163.com。地址:南京市龙江小区月光广场8号农林大厦1208室。
    
    附件:2017年省级现代生态循环农业试点项目实施方案编制大纲
    
    
    
    
    
    
    
    江苏省农业委员会江苏省财政厅
    
    2017年3月2日
    
    
    
    
    
    
    
    
    江苏省农业委员会办公室2017年3月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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