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商秩〔2017〕115号
省商务厅关于印发2017年商务系统市场秩序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设区市及昆山市、泰兴市、沭阳县商务局:
现将《2017年江苏省商务系统市场秩序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执行。
江苏省商务厅
2017年3月8日
2017年商务系统市场秩序工作要点
2017年,全省商务系统规范市场秩序工作要深入贯彻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和全国、全省商务工作会议部署,以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为目标,以强化事中事后监管为主线,坚持整治与规范结合,治标与治本同步,加快推进商务诚信体系建设,全面深化商务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继续保持打击侵权假冒高压态势,稳步实施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扎实做好规范市场秩序和相关行业管理工作,为实现“两聚一高”目标作出更大贡献。
一、加快推进商务诚信体系建设
(一)建成并运行全省商务诚信公众服务平台。按照“一中心两平台”的建设思路,建成全省统一的商务诚信数据中心、全省商务诚信公众服务平台和行政监管平台并启动运行。坚持信用监管与信用服务相结合,实现省、市、县(市、区)三级商务系统的信用数据大集中、后台管理大集中、三级分层式应用服务。
(二)强化信用信息归集。逐步建立信用信息归集、审核、报送等制度机制,依法依规采集商务信用信息。对采集的各类信用信息进行筛选、分类、分析、加工、存储,形成商务信用信息数据库。
(三)建立健全信用“三项机制”。依托商务诚信公众服务平台,优化服务功能,建立健全行政管理信息共享、市场化综合评价和第三方专业评价“三项机制”,推动形成以信用为核心、社会广泛参与的流通治理模式。
(四)推动信用服务业发展。推动信用消费试点,鼓励商务企业直接向消费者授信,探索建立信用消费信息共享机制。加强信用审查,积极稳妥做好内资商业保理企业设立审核工作,建立完善行业自律和日常管理制度机制,促进商业保理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五)创新诚信宣传活动形式。继续开展“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创新活动内容,开展“信用消费进万家”主题日活动,传播信用消费理念,大力营造诚信氛围。
(六)探索建立市场秩序监管与服务综合集成信息平台。以商务诚信数据中心为依托,有效整合商务诚信、商务综合执法、重要产品追溯、打击侵权假冒四个信息系统数据资源,实现信息互联共享,探索运用大数据提高市场秩序监管和服务的效能。
二、全面深化商务综合行政执法改革
(七)深入推进商务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贯彻商务部、省政府部署要求,总结徐州、昆山等地试点成功经验,深入推进商务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着力构建集中监管、综合执法新体制。同时,指导开展跨部门综合执法改革地区强化监管职能,确保法定职责落地。对于通过深化体制改革建立商务综合执法机构的地区,给予积极支持。
(八)圆满完成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试点工作。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按照商务部部署,指导推动徐州市商务局完成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试点工作。及时总结经验并在全省推广。
(九)进一步加强商务综合执法信息化建设。在全省商务系统统一运行商务综合行政执法管理信息系统,有效实现办案流程和执法工作网上运行管理。推动运用移动执法、视频监控等手段,提高商务执法信息化水平。
(十)大力提升商务综合执法效能。深入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方式,提高事中事后监管水平。完善商务综合执法考核机制,强化执法绩效导向。综合采取典型带动、重点督查、政策激励等措施,促进各地大幅提升商务执法办案数质量,检验和体现执法改革效果。
三、牵头协调全省打击侵权假冒工作
(十一)积极履行牵头协调职责。研究制定并贯彻实施全省打击侵权假冒工作要点,分解落实工作任务。加强对重点工作和重要专项的督促检查,对涉及国计民生的重大案件加强督办。修订年度绩效考核办法,突出重要专项督查、重大案件督办和日常信息报送,充分发挥成员单位作用,促进打击侵权假冒工作落实。
(十二)深入推进重大专项行动。继续推进互联网领域打击侵权假冒工作,突出电商平台治理,实施全链条打击。深入推进中国制造海外形象维护“清风”行动,重点组织开展向“一带一路”国家出口重点商品的专项整治,打击跨境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进一步加强农村和城乡结合部市场监管执法,重点整治侵权假冒产品集中制造地区、商品集散地、商品批发市场以及侵权假冒案件高发地。
(十三)突出抓好“两法衔接”和信息公开。加快打击侵权假冒“两法衔接”信息共享系统建设,提高行政处罚案件录入比率,加强数据管理和有效应用,增强打击效果。加大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力度,逐步实现行政处罚案件信息集中公开,做到应公开尽公开。加强监督检查、情况通报和工作考核,落实责任分工,增强工作成效。
(十四)积极推进跨地区执法协作。继续推进长三角区域执法协作及信息共享机制,加强跨地区综合执法、联合执法。进一步完善省内跨地区、跨部门执法协作机制,强化打击侵权假冒整体合力。
(十五)营造打击侵权假冒良好氛围。建设打击侵权假冒工作网。加大打击侵权假冒宣传教育工作力度,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加强新媒体、新技术解读相关法律法规,及时曝光典型案例。做好重要节点集中宣传,提高打击侵权假冒工作社会知晓度。
四、稳步推进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
(十六)统筹推进七大类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加强组织协调,建立各级政府统一领导下的部门分工协作机制。各地制定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工作推进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和时序进度。开展重要产品追溯信息共享平台建设,鼓励第三方平台与政府追溯管理平台信息对接,推动重要产品追溯信息跨部门、跨地区互通共享。
(十七)扎实推进肉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加强分类指导,推动苏州、徐州在三季度前、其他试点地区在年底前完成肉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任务。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开展示范企业、示范市场和示范商户创建活动,对肉菜流通追溯体系进行优化升级,扩大追溯范围,延伸追溯链条,确保追溯体系稳定可持续运行。
(十八)建立完善工作长效机制。加大督促检查力度,对各地工作进展情况进行定期通报。将追溯体系建设纳入食品安全绩效考核,强化考核约束。结合食品安全宣传周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多种形式的专题宣传活动,增强社会公众对追溯体系和追溯产品的认知度和接受度。
五、着力提高行业管理水平
(十九)加强药品流通行业管理。制定全省药品流通行业“十三五”发展规划,推进主要目标任务落实。推动医疗机构处方信息、医保结算信息和药品零售信息共享。开展全省零售药店评级工作。做好短缺药品承储企业日常管理。推动医药流通企业转型升级,进一步提高行业集中度。组织开展药品流通行业人才技能竞赛。加强行业标准、统计和人才培训等基础工作。
(二十)规范直销行业健康发展。服务企业做好直销资质申请、直销扩区设点等项目审批备案审核上报工作,强化行业交流,做好行业发展情况研究。加强直销行业管理,配合公安、工商部门加强直销经营活动事中事后监管,督促企业规范经营。
六、做好规范市场秩序有关工作
(二十一)加强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加强对发卡企业的日常检查,严格落实发卡“三项制度”和资金存管、信息报送等相关制度规定。密切关注发卡企业经营质态,切实防范资金风险。
(二十二)消除地区封锁打破行业垄断。按照商务部统一部署和要求,针对消费环境中存在的价格欺诈、虚假宣传、地区封锁等突出问题,会同相关部门进行集中整治。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建立完善政府部门与企业间的沟通机制,会同有关部门研究解决企业反映强烈的地区封锁问题。会同相关部门切实加强零供交易监管,促进公平交易。
(二十三)积极参与扩消费专项行动。深入贯彻《商务部等13部门关于开展加快内贸流通创新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扩大消费专项行动的意见》,按照分工积极参加相关专项行动,做好上下衔接、信息报送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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