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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通过CMM/CMMI评估的软件企业实行奖励的办法 |
江苏省财政厅 江苏省信息产业厅 关于对通过CMM/CMMI评估的软件企业实行奖励的办法 苏财建[2005]126号
2005年12月6日
关于对通过CMM/CMMI评估的软件企业实行奖励的办法
各省辖市软件业主管部门于每年四季度通知本地区符合奖励条件的企业报送评估通过证书等材料,经过各省辖市软件主管部门和同级财政部门初审后,同时报送省信息产业厅和省财政厅。省信息产业厅、省财政厅对上报的材料进行审查后,共同研究确定奖励企业及奖励额度,并联合发文通知各省辖市。省财政厅根据文件确定的奖励金额,将预算指标下达省信息产业厅。省信息产业厅根据收到的预算指标及文件确定的企业名单、奖励金额提出用款计划,由省财政对获奖企业实行直接支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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