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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印发江苏省省级环境保护引导资金(环保科研课题类)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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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财建【2017】46号
省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和规范江苏省省级环境保护引导资金(环保科研课题类)的使用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省财政厅、省环保厅制定了《江苏省省级环境保护引导资金(环保科研课题类)使用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江苏省省级环境保护引导资金(环保科研课题类)使用管理办法 江苏省财政厅 江苏省环境保护厅 2017年4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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