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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农改办〔2017〕9号
常州市农村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常州市财政局
中共常州市委农村工作办公室
关于印发常州市2017年度农村公共服务运行维护奖补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辖市(区)综改办、财政局、农工办:
为进一步推进农村公共服务运行维护工作,全面提升农村公共服务运行维护水平,根据省有关规定,结合常州实际,制定了《常州市2017年度农村公共服务运行维护奖补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你们按照方案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实施细则,认真抓好落实。
附件:常州市2017年度农村公共服务运行维护奖补实施方案
市综改办 市财政局 市委农工办
2017年 8月 日
(此件依申请公开)
常州市农村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8月 日印发
附件:
常州市2017年度农村公共服务运行维护奖补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提高农村公共服务运行维护工作水平,全面推进农村公共服务运行维护标准化工作,加强农村公共服务运行维护资金管理,根据省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奖补宗旨
根据省财政厅、省农委、省综改办《关于下达2017年农村公共服务运行维护财政奖补资金的通知》(苏财农改办〔2017〕2号)精神,按照《江苏省农村公共服务运行维护系列地方标准》的要求,通过加大资金投入,确保我市农村公共服务运行维护全覆盖,通过鼓励创新管护机制,提升全市农村公共服务运行维护水平,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
二、奖补原则
农村公共服务运行维护奖补(以下简称奖补)坚持扶持发展与鼓励创优相结合的原则。重点扶持经济相对薄弱村农村公共服务运行维护工作,同时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提升创优,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三、奖补对象
按照《江苏省农村公共服务运行维护系列地方标准》要求,开展农村公共服务运行维护工作,且在年度农村公共服务运行维护镇级考评中达到85分以上的涉农行政村(社区)。
奖补对象主要分三大类:一是经济相对薄弱村。经济相对薄弱村是指村级集体总收入少,且村级人均收入明显低于本地区(乡镇、街道)平均水平的村;二是工作先进村。工作先进村是指公共服务运行维护标准高于省农村公共服务运行维护系列地方标准,群众满意度较高,且在本辖市(区)乡镇(街道)考核中名列前茅的村;三是工作创新村。工作创新村是指公共服务运行维护标准明显高于省农村公共服务运行维护系列地方标准,管护机制有创新,成效特别显著,群众满意度很高,受国家、省表彰授牌(如:中国美丽乡村等)或管护模式被国家、省推广的村。
四、奖补数量及标准
1、经济相对薄弱村奖补100个左右,奖补标准为8万元。
2、工作先进村奖补30个左右,其中:一等奖5个、奖补标准为18万元;二等奖10个、奖补标准为15万元;三等奖15个、奖补标准为12万元。
3、工作创新村奖补5个左右,奖补标准为20万元。
同一村可申请多种等次的奖补,奖补资金以获得最高等次的奖补为准,不重复享受。
五、奖补考评
市级成立由综改办、农工办和财政局组成的常州市农村公共运行服务维护考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综改办),负责全市农村公共运行服务维护考评工作。辖市(区)相应成立农村公共服务运行维护考评工作小组,具体负责本地区农村公共服务运行维护考评工作。
1、考评期限。全市于2017年10月启动考评,考评期限为2016年10至2017年9月。
2、考评内容。主要包括工作保障、资金保障、制度保障、工作成效、基础工作、群众满意度6个方面,附加工作创新方面的内容。
3、考评方式。通过查看台账资料、实地检查、发放问卷走访农户等方式进行,采用百分制评分办法,具体评分细则详见附件1。
六、奖补申报及审核程序
采取村级申报、镇级推荐、辖市(区)审核、市级确认的程序。
1、村级申报。经考评达85分以上的经济相对薄弱村,可申请市级农村公共服务运行维护经济相对薄弱村奖补;经考评达90分以上且考评得分靠前的村,可申请市级农村公共服务运行维护工作先进村奖补;经辖市(区)考评符合工作创新村条件的村,可申请市级农村公共服务运行维护工作创新村奖补。申报时填写《常州市农村公共服务运行维护考评表》(见附件1)和《常州市市级专项资金申报信用承诺书》(见附件2)后,向上级申报。
2、镇级推荐。镇财政及相关部门根据本地农村公共服务运行维护考核情况,对照奖补条件,确定本区域奖补申报名单,并在乡镇(街道)公示栏中公示不少于7日,无异议后向上级部门推荐。
3、辖市(区)审核。各辖市(区)根据申报情况,审核确定本地区经济相对薄弱村、工作先进村和工作创新村,填报《常州市农村公共服务运行维护考评汇总表》(见附件3)连同附件1、2及相关资料于2017年10月20日前将考评及申报情况汇总上报市综改办。
4、市级确认。市农村公共服务运行维护考评工作领导小组对各辖市(区)申报材料进行考评复核。以抽查的方式对上报的经济相对薄弱村进行复核;以全面考评的方式对上报的工作先进村和工作创新村进行复核。
七、奖补资金管理与监督
1、资金拨付。市财政根据市农村公共服务运行维护考评工作领导小组考评结果将奖补资金下拨到辖市(区)财政部门,各辖市(区)财政要及时将上级奖补资金拨付到基层财政;基层财政将收到的奖补资金及时拨到奖补村。
2、专账管理。农村公共服务运行维护资金实行专账管理。各村将上级奖补资金和其他用于农村公共服务运行维护资金一并纳入专账,封闭运行。奖补资金使用坚持量入为出、厉行节约的原则,结余资金可结转下年度使用。
3、资金监管。各村要建立健全资金使用的村民民主决策机制,实行民主理财和财务公开,定期张榜公布,接受村民监督。基层财政部门应充分发挥就地就近监管作用,履行资金监管职能。辖市(区)财政部门要加强对奖补资金的监督检查,原则上每年不少于一次,确保专款专用,发挥资金使用效益。市级监管和审计等部门对奖补资金进行必要的监管和审计。
对考评过程中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出,取消奖补资格;对截留、挪用、套取财政奖补资金、不实行专账核算、加重农民负担等行为和现象的村一律不予奖补;对奖补资金管理和使用中的违法行为,依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法制责任。
附件:1、常州市农村公共服务运行维护考评表
2、常州市市级专项资金申报信用承诺书
3、常州市农村公共服务运行维护考评汇总表
附件1:常州市农村公共服务运行维护考评表
填表单位: 填表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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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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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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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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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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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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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自评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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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考评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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辖市(区)审核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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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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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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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维护工作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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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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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明确管理组织机构的扣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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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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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标准化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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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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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落实标准化实施方案的扣4分,标准化实施方案不健全扣2分(辖市(区)未出台落实文件的,此项不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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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人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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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村委会成员负责此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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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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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专门人员负责的扣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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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传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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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村务政务公开栏宣传运行维护相关工作,开展相关业务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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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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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宣传的扣1分,无业务培训的扣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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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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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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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安排达到省定基本保障8万元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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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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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不到省定基本标准的,每少1万元扣1分,扣完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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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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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款专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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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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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专款专用的扣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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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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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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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议事确定项目(3分),制定专门的项目管理办法(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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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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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实行民主议事的扣3分,无项目管理办法的扣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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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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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账核算,按照规定在有关科目列支反映(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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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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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实行专账核算的扣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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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护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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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建立常态化管理队伍(2分),管护责任清晰,人员实行责任制管理(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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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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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常态化队伍口2分,未明确责任区域的扣1分,无保洁责任公示牌扣1分,无保洁责任书扣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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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惩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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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专门的考核奖惩办法(2分),定期工作督查机制健全(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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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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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年度考核办法扣2分,无督查机制扣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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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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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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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基础设施养护、河道保洁、垃圾收运、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村容村貌“三乱”整治、绿化管护、综合服务中心维护、文体活动设施管护等八个方面超过省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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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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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级考评排名前10%的得30分,排名前11-20%的得28分,以此类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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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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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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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管护、制度建设、宣传培训、绩效考核等档案齐全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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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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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档案的扣10分,档案每缺一项扣2分,扣完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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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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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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辖区管护范围内群众满意率达90%以上,无来信、来电及来访反映农村公共服务运行维护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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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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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抽样群众满意度每降低5%(不足5%的部分,按5%计算)扣5分;有一起来信、来电及来访且被查实的,扣5分,扣完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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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创新(加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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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式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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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护模式、机制有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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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国家、省级表彰授牌或作为现场会参观典型的,一次分别加8分、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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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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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到国家、省、本级通报批评的,取消奖补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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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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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常州市市级专项资金申报信用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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辖市(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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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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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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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单位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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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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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社区)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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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住人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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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年度村级总收入(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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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级人均收入(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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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运行维护支出(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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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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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申报单位承诺:
1. 本单位近三年信用状况良好,无严重失信行为。
2. 申报的所有材料均依据相关项目申报要求,据实提供。
3. 专项资金获批后将按规定使用。
4. 如违背以上承诺,愿意承担相关责任,同意有关主管部门将相关失信信息记入公共信用信息系统。严重失信的,同意在相关政府门户网站公开。
项目申报责任人(签名)
单位负责人(签名) (公章)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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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常州市农村公共服务运行维护考评汇总表
辖市区(章): 填表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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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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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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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村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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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住人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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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级总收入(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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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级人均收入(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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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行维护支出(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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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评复核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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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奖补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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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奖补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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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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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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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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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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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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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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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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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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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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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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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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