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申报评审,拟确定六合区、睢宁县、启东市、海门市、高邮市、海安县、泗阳县、沛县、邳州市、金湖县、滨海县、东海县、灌南县、赣榆区、太仓市为2017年中央秸秆综合利用试点县,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2017年11月21日-11月27日。
联系人:马天抒 025-862632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