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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 开展“天宁工匠”认定工作的通知


信息名称:区政府办公室关于 开展“天宁工匠”认定工作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1499X/2017-00201
主题分类:机关事务 体裁分类:通知 组配分类:政府办公室文件 政府办:政府办公室文件
文件编号:常天政办〔2017〕80号 发布机构:政府办
产生日期:2017-11-06 发布日期:2017-11-06
内容概述:开发区管委会、镇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各办局、公司:为塑造和弘扬时代工匠精神,进一步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在全区营造劳动光荣、创造伟大的良好氛围,助推产业创新转型发展,根据《江苏技能大奖评选表彰办法(试行)》《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质量强市建设的意见》(常政发〔2013〕38号)和《关于开展“龙城工匠”推荐评选活动的通知》(常竞发〔2016〕4号)文件精神,决定开展“天宁工匠”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


常天政办〔2017〕80号

区政府办公室关于 开展“天宁工匠”认定工作的通知

开发区管委会、镇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各办局、公司

为塑造和弘扬时代工匠精神,进一步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在全区营造劳动光荣、创造伟大的良好氛围,助推产业创新转型发展,根据《江苏技能大奖评选表彰办法(试行)》《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质量强市建设的意见》(常政发〔201338号)和《关于开展龙城工匠推荐评选活动的通知》(常竞发〔20164号)文件精神决定开展“天宁工匠”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围绕人才强区、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强化尊重劳动、崇尚技能的导向,加快培养造就一支与天宁经济发展需要相适应的高技能领军人才队伍,充分发挥天宁工匠的示范引领作用,进一步提升广大职工的历史使命感和职业荣誉感,持续创造一流技术、一流产品、一流业绩、一流形象,为加快建设强富美高品质新天宁作出积极贡献。

二、认定办法

(一)对象范围

面向全区各行各业技能劳动者。重点聚焦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历史经典产业等领域,重点关注基层一线、操作岗位的劳动者,不受年龄、性别、学历、荣誉基础等条件限制。

(二)方式及名额

天宁工匠由天宁区政府对作出突出贡献的优秀高技能人才设立,每两年至少评选一次。

天宁工匠的认定名额每次不超过3个,可以空缺。

(三)认定条件

依法参加我市社会保险且在天宁区工作(企业注册地址在天宁区);热爱祖国、遵守法纪、爱岗敬业、诚信友善、乐于奉献,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职业操守,在一线岗位上直接从事生产加工、技术研发、品质控制、群众服务等工作;具有工艺(技术)专长、掌握高超技能、体现领军作用、作出较大贡献、在行业中有影响力等特征。具体应满足以下条件:

1. 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良好职业道德,诚实守信、友善自信、团结合作的职业气质和精神追求

2. 从事本职业(工种)不低于5年,有精益求精、一丝不苟的工作态度和职业精神;

3. 有过硬的专业技术能力,在本行业、本领域中处于超前、领先地位,一般具有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或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

4. 注重技艺传承与创新,有不断研究新问题、钻研新技术的创新创造能力,其生产加工的产品或提供的服务具有较高的行业认可度或社会认可度;

5. 其它评价条件参照《江苏技能大奖评选表彰办法(试行)

(四)申报推荐

天宁工匠的申报推荐应坚持德才兼备、好中选优、公开透明的推荐原则,确保选树对象的先进性和程序的规范性。

单位申报推荐:开发区、镇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各有关部门,区内企业,可直接申报推荐各区域、部门和单位内的优秀从业人员和其所在的团队。

社团申报推荐:专业学会、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可直接申报推荐各自行业或技术领域中的优秀从业人员和其所在的团队。

个人申报自荐:个人(实际居住关系在天宁区)可通过所在单位、相关社会团体或直接自荐报名。

(五)组织认定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按照资格预审、公众投票、专家评审、联合会审、社会公示、审定公布六个环节进行。

1资格预审。所有推荐人选和团队,经由区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等组成评比小组对照申报条件和要求进行初审。

2.公众投票。组织开展网上公众投票。

3.专家评审。建立由相关领域专家、行业协会和有关部门等各方面人员组成的遴选审核工作小组,负责对推荐人选和团队进行综合评估。

4.联合会审。由区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等组成评比小组讨论审定,提出候选名单。

5.社会公示。通过报刊、网络等渠道进行社会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6.审定公布。 经公示通过的个人和团队,由区政府认定为天宁工匠

(六)表彰奖励

“天宁工匠”由区政府命名表彰,给予奖励,并优先推荐申报“龙城工匠”“江苏工匠”等荣誉。

三、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根据本办法精心组织发掘、推荐、选拔、申报、宣传等各项工作,扩大评选认定活动的影响力和参与范围,为“天宁工匠”认定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扎实的基础。

(二)坚持工作质量认真做好推荐申报工作,严格审核把关,接受社会监督,确保认定工作质量。对有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收回荣誉证书,5年内不得再次申报,同时可按排名次序和规定程序递补人选。

(三)广泛宣传发动。通过报纸、微信、电视及网络媒体大力宣传“天宁工匠”的先进思想、优秀事迹和高尚情操,在全社会倡导和弘扬“工匠精神”,激励和鼓舞广大职工奋发进取,为社会多作贡献。

 

附件:1. “天宁工匠”评分细则

2. “天宁工匠”推荐表

 

 

 

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附件1

“天宁工匠”评分细则

评价项目

评价要素

分值

评价内容

推荐得分

评审得分

职业道德

20

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

14

个人所获社会荣誉:国家级得8分;省级得6分;市级得4分;区级得2分。

 

 

爱岗敬业,坚守岗位:①20年及以上得6分;②1020年(含10年)得4分;③510年(含5年)得2分。

 

 

弘扬工匠精神

8

个人事迹突出,被各级主流媒体报道:国家级得8分;省级得6分;市级得4分。

 

 

技艺水平

32

职业技能水平

10

技能水平突出或操作方法先进,获得相应证书:国家级得10分;省级得8分;市级得6分。

 

 

专利成果

10

发明专利每项得2分;实用新型和外观专利每项得1分。(累计不超过10分)

 

 

技术革新及攻克技术难关

12

技术方法刊登在专业核心期刊,每篇2分。(累计不超过12分)

 

 

技艺传承与创新

20

传承培养机制

4

有具体的传承制度、方案并落实,得4分。

 

 

传承规模

8

传承形成一定规模:①10人及以上得8分;②510人(含5人)得6分;③5人以下得4分。

 

 

传承效果

8

传承人已满师: ①20人及以上得8分;②1020人(含10人)得6分;③10人以下得4分。

 

 

行业及社会认可

28

荣誉及成果

10

技术成果在各级技能大赛、行业评选中获奖:国家一类竞赛得10分;省级前5名得8分;市级前3名得6分;区级前3名得4分。

 

 

经济效益

8

同类别参评对象中经济效益排名:第一名得8分;第二名得6分;第三名得4分。

 

 

公众投票结果参考

10

1名得10分;23名得8分;46名得6分;710名得4分;其他名次得2分。

 

 

 


附件2

“天宁工匠”申报推荐表

    

 

性别

 

政治面貌

 

出生年月

 

学历

 

技术等级

 

身份证号

 

职称

 

工作单位

 

所属行业

 

职务或工种

 

技术等级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工作简历及

主要技术成果

 

 

已获荣誉

 

 

 

主要事迹

(不少于1000字,可附页)

 

 

 

 

 

 

 

 

 

 

 

 

 

单位推荐意见

 

镇、街道推荐意见

 

行业主管部门推荐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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