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江苏省农村信息化应用示范基地认定办法》(苏经信信推〔2015〕706号),省经信委、省委组织部、省委农工办、省农委、省商务厅联合启动了2017年度省农村信息化应用示范基地创建工作。经各市推荐、专家审查、现场考察和省相关部门复审,现确定沭阳县新河镇等17家单位为2017年度“江苏省农村信息化应用示范基地”。根据有关规定,现对通过单位进行公示,公示的截止日期为2017年12月6日,如对公示名单有异议,请与江苏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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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2016年度江苏省农村信息化应用示范基地名单
江苏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7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