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当前位置:首页 >> 政策解读 >> 江苏省 |
如何计算缴纳车船税 | ||||||||||||||||||||||||||||||||||||||
如何计算缴纳车船税 信息来源:江苏省盐城地税局 发布时间:2011年12月27日 2011年11月底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实施条例(草案)》拟自明年1月1日起施行。按照规定,乘用车车船税按排气量划分为七档征收,年基准税额从1.0升以下最低的60元,到4.0升以上最高的5400元,最大差距达到90倍。从2012年1月1日起,不同排量的车主将要分别缴纳车船税。 一、新车船税缴纳标准
车船税法所附的《车船税税目税额表》中列举的车辆、船舶都需要缴纳车船税,具体有乘用车、商用车、挂车、其他车辆、摩托车和船舶六大类。
1、机动车辆具体适用税额
(1)1.0升(含)以下60元至360元;
(2)1.0升以上至1.6升(含)300元至540元;
(3)1.6升以上至2.0升(含)360元至660元;
(4)2.0升以上至2.5升(含)660元至1200元;
(5)2.5升以上至3.0升(含)1200元至2400元;
(6)3.0升以上至4.0升(含)2400元至3600元;
(7)4.0升以上3600元至5400元。
2、机动船舶具体适用税额
(1)净吨位不超过200吨的,每吨3元;
(2)净吨位超过200吨但不超过2000吨的,每吨4元;
(3)净吨位超过2000吨但不超过10000吨的,每吨5元;
(4)净吨位超过10000吨的,每吨6元。
其中拖船按照发动机功率每1千瓦折合净吨位0.67吨计算征收车船税。
3、游艇具体适用税额
(1)艇身长度不超过10米的,每米600元;
(2)艇身长度超过10米但不超过18米的,每米900元;
(3)艇身长度超过18米但不超过30米的,每米1300元;
(4)艇身长度超过30米的,每米2000元;
(5)辅助动力帆艇,每米600元。
4、江苏省车船税适用税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经江苏省人民政府批准,确定我省车船税缴纳标准为:
江苏省车船税税目税额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