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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征税管理办法》涉及法律文书格式的公告


【法规类型】海关规范性文件
【内容类别】关税征收管理类
【文  号】公告〔2018〕15 号
【发文机关】海关总署
【发布日期】2018-1-31
【生效日期】2018-2-1
【效力】有效
【效力说明】

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15号(关于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征税管理办法》涉及法律文书格式的公告)

  2017年12月20日,海关总署公布《海关总署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海关总署令第235号),其中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征税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作出修改。现将该办法所涉及的法律文书(见附件)予以发布,自2018年2月1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附件:1.海关税款缴款书.tif

      2.退税申请书(格式一).tif

      3.退税申请书(格式二).tif

     4.收入退还书.tif

      5.海关补征税款告知书.tif

  海关总署

  2018年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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