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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18年常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 | |||||||||||||||||||||||||||||||||||||||||||||||||||||||||||||||||||||||||||||||||||||||||
常州市科学技术局常州市财政局关于组织申报2018年常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发布时间:2018-05-10
各辖市(区)科技局、财政局,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贯彻落实《常州市“十三五”科技创新规划》,加快推进常州苏南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和长三角特色鲜明的产业技术创新中心建设,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现启动2018年常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的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南类别 2018年常州市科技计划以提升自主创新能力为核心,以培育高成长性创新型企业、发展高附加值创新型产业集群、建设高水平创新服务体系为主要内容,以智能制造、新材料、新医药、人工智能产业为重点支持的方向,支持创新研发、鼓励科技合作、集聚科技人才、促进科技惠民、强化知识产权护航,设立重点研发、科技成果转化、科技基础设施、科技服务业及知识产权五大计划类别,见下表。 2018年常州市科技计划体系及各类子计划
另外,2018年将单独组织常州市领军型创新人才引进培育资助项目(通知另发)。该类项目的组织与省“双创”计划衔接,旨在发挥企业引进培育创新人才的主体作用,支持企业通过实施重点研发、科技成果转化、科技基础设施等计划引进培育高层次创新人才及创新团队。 二、项目组织方式 (一)常规路径 按照项目申报、专家评审、项目审定三个环节组织。 (二)并轨创新创业大赛 重点研发计划(工业科技支撑)以及重点研发计划(社会发展科技支撑)中的生物医药项目,以创新创业大赛的形式进行组织(通知已发),对在大赛中获奖的项目,符合市科技计划立项条件的,予以优先立项。 (三)参照创新创业大赛 重点研发计划(农业科技支撑)、重点研发计划(产学研合作)、重点研发计划(国际科技合作)中的国际技术合作研发项目以及科技基础设施建设计划中的高技术研究重点实验室等4类计划,对拟立项支持的重点项目,增加项目路演和尽职调查环节。 三、申报基本条件 (一)申报单位条件 1. 申报单位应为常州市行政区划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科技服务业计划要求见具体通知); 2. 申报单位具有较强的技术创新能力,具备完成项目所必需的人才、装备和产业化条件,具备一定的前期研究工作基础,能为完成项目任务提供必要的自筹资金; 3. 同一企业同一年度最多申报一项重点研发类计划; 4. 溧阳市的单位只可申报“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科技成果转化培育”等指导性计划。 (二)项目负责人条件 1. 项目负责人应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职业道德和实施项目所需的组织与管理协调能力,并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2. 项目负责人应是项目第一承担单位的正式在职人员,并能在法定退休年龄前完成所申报的项目; 3. 同一项目负责人同一年度只能申报一项市科技计划项目。 (三)申报项目条件 1. 申报项目必须符合指南方向。实施方案必须科学合理,实施内容明确,技术路线成熟,预期目标具体,经费预算合理,便于过程管理与考核; 2. 项目实施周期一般不超过两年。第一承担单位必须为项目建设与运行的主体,鼓励产学研合作联合申报。 (四)优先支持类 1. 优先支持“科技扶贫”项目。鼓励与常州对口扶贫地区开展科技项目合作; 2. 优先支持能为完成任务提供充足自筹资金的项目。 (五)限制申报类 1. 有应结未结市级以上科技计划项目或未填报2017年在研市级科技计划项目执行情况表的项目承担单位,该单位本年度不能申报; 2. 上年度以来有总结结题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企业单位,该项目负责人或企业单位本年度不能申报;上两年度以来有终止、撤消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企业单位,该项目负责人或企业单位本年度不能申报; 3. 项目负责人有在研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的,该项目负责人本年度不能申报;企业有2项及以上在研市级项目的,该企业本年度不能申报(科技成果转化培育计划除外); 4. 上年度项目负责人有知识产权侵权行为的情况,该项目负责人本年度不能申报;上年度项目申报单位有知识产权侵权行为的情况,该单位本年度不能申报; 5. 研发内容相同或相近的项目不得在各类科技计划中重复申报。 6. 已经获国家、省、市专项资金支持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7. 已经申报过今年市创新创业大赛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六)其他有关事项 1. 申报单位应确保申报材料的真实可靠,严禁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取消立项资格,该单位两年内不能新申报市科技计划项目,同时不推荐申报国家和省科技计划项目; 2. 全面推行科技信用管理制度,并将科技信用情况纳入统一的信用管理平台。 3. 项目主管部门要积极组织项目申报,对材料的真实性严格把关,并主动做好项目申报的各项服务工作,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和办事效率。 四、申报程序 (一)申报方式 1. 采取网上申报和书面申报相结合的方式,要确保书面材料与网上材料的一致性; 2. 所有申报单位须重新注册,由市科技局审核通过方可登录。项目申报系统5月10日开放。 (二)网上申报 通过“常州市创业创新服务平台”(www.czcycx.com)首页上的“2018年常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链接,进入常州市科学技术局(知识产权局)网站(kjj.changzhou.gov.cn),点击“科技服务大厅”的“企事业单位入口”,点击“新版科技管理综合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市科技服务平台),注册登录后填写并上传材料。 高等院校与医疗机构的法人用户,登陆系统后,在右上角点击“下属用户”菜单,重新建立下属用户后进行项目申报。 (三)书面材料 1. 项目信息表、任务书摘要(或可研摘要、实施情况报告摘要)、项目负责人基本信息表和企业科技发展报告(在市科技服务平台中在线填写); 2. 设计任务书(或项目申报书、可研报告、实施情况报告,格式请到常州市科学技术局(知识产权局)网站通知公告栏下载)、财务报表、审计报告; 3. 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申请使用法人信用承诺责任书(每个法人单位只需提供一份按固定格式填写的承诺书,项目清单附后。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应亲笔签名;承诺书不要和申报材料装订在一起,单独提交至项目受理中心。承诺书格式请到常州市科学技术局(知识产权局)网站通知公告栏下载); 4. 申报项目需经主管部门网上审核通过后,在市科技服务平台中生成并打印带水印的书面材料。 (四)申报推荐 1. 项目申报采用限额制(具体限额数量见各子计划申报指南),请各主管部门、相关单位严格按照限额数量组织申报; 2. 常州大学、江苏理工学院、河海大学常州校区、常州工学院直接申报至市科技局。市属单位分别由各主管部门推荐,其余单位按属地化管理,分别由各辖市区科技局负责推荐。市科教城、武进国家高新区、省西太湖高新区的项目由所在地科技管理部门与武进区科技局会商后再推荐至市科技局; 3. 项目申报材料经主管部门网上确认提交后,一律不予退回重报。请各申报单位仔细填报,请各主管部门认真把关。 (五)材料报送 1. 2018年常州市科技计划采用指南集中发布、分批受理的形式,各类计划的具体申报截止时间见各子计划申报指南,逾期不予受理。市认定的创新型领军企业、科技型上市培育企业申报重点研发类计划,不计入限额申报总数,受理时间相应延后2天; 2. 书面材料报送要求见各子计划申报指南。 (六)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常州市科学技术局 陈华星 联系电话:85681520 联 系 人:常州市科技信息中心 水洁惠 吴娟 朱靖海 联系电话:88101380 88119160 88105072
附件:1. 2018年常州市重点研发计划(应用基础研究)项 目申报指南 2. 2018年常州市重点研发计划(农业科技支撑)项目 申报指南 3. 2018年常州市重点研发计划(社会发展科技支撑) 项目申报指南 4. 2018年常州市重点研发计划(产学研合作)项目 申报指南 5. 2018年常州市重点研发计划(国际科技合作)项 目申报指南 6. 2018年常州市重点研发计划(软科学研究)项目 申报指南 7. 2018年常州市科技成果转化计划(科技成果转化 培育)项目申报指南 8. 2018年常州市科技成果转化计划(科技型创业企 业孵育)项目申报指南 9. 2018年常州市科技基础设施建设计划项目申报指南 10. 2018年常州市知识产权战略推进计划项目申报指南
常州市科学技术局 常 州 市 财 政 局 2018年5月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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