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拟表彰对象名单的公示
发布时间:2018-06-08 大中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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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中央批准,国家知识产权局(国务院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决定表彰一批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主动接受监督,保证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现将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拟表彰对象名单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18年6月8日至6月14日。
公示期间,如对拟表彰对象有异议,可以通过电话、信函、传真等形式向国家知识产权局(国务院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反映(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反映情况要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要署本人真实姓名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10-62083795
传 真:010-62083171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蓟门桥西土城路6号国家知识产权局(国务院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
邮政邮编:100088
附件:1.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先进集体拟表彰对象名单
2.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先进个人拟表彰对象名单
国务院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
2018年6月8日
附件1.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先进集体拟表彰对象名单
附件2.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先进个人拟表彰对象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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