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辖市(区)市场监管局,各有关单位:
为推进实施我市标准化战略,建立具有常州特色的标准体系,助推质量提升,根据《省质监局关于南京无锡常州南通市地方标准制定工作的批复》(苏质监复〔2018〕6号)、《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州市进一步深化质量强市工作的决定〉等文件的通知》(常政办发〔2017〕8号)等文件精神,现决定向全市公开征集2018年度常州市地方标准制定项目计划,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原则
围绕推进我市优势特色产业快速发展、公共服务有序规范、社会治理高效运行,因地制宜制定在我市行政区域范围内推广实施的地方标准,服务民生、服务常州经济社会发展。
二、申报范围及要求
1. 申报项目在满足我市自然条件、风俗习惯等特殊技术要求的社会管理、公共服务以及地理标志保护产品范围内;
2. 与现行有效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江苏省地方标准协调一致,无交叉、重合或相互矛盾;
3. 适合在全市推广;
4. 所申报项目的主要起草单位和起草人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化基础知识,具备相应的标准制定能力;
5. 鼓励行业主管部门、项目实施主体联合申报。
三、申报方式
1. 申报单位填写《常州市地方标准项目申报表》(见附件),一式二份(盖公章),同时提交申报表和标准草案电子文档。
2. 各辖市、区市场监管局将本区域申报表汇总后报市质监局标准化处。市级部门申报项目直接送市质监局标准化处。
3. 本次项目征集的截止日期为2018年7月31日。
联系人:刁菊霞,电话:86659395,邮箱:122017732@qq.com。
附件:常州市地方标准项目申报表
常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8年6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