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进一步整合我省职业能力建设(人才项目)评审专家力量,提升我省职业能力项目建设工作系统化、专业化、规范化水平,推动我省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省厅决定建立江苏省职业能力建设(人才项目)评审专家库(简称专家库),遴选一批政治思想好、业务技能水平高、德艺双馨的专家,进入专家库参与我省职业能力建设系统的相关项目评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本省和兄弟省份的高技能人才,乡土人才,技工院校、职业院校和高校的高级讲师、教授、专家学者等。
二、专家遴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申请人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 具备较高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良好的职业道德,无违法违纪失信等不良记录;
2. 自愿以独立身份参与我省职业能力建设相关工作,并接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监督管理;
3. 身体健康,年龄不超过62周岁。
(二)专业条件。
申请人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 在本职业(工种)领域具有一定理论造诣和丰富实践经验,熟悉相关技术技能标准或规范的技术技能人才。一般应取得本职业(工种)高级技师职业资格或副高级以上(含本级)专业技术职称3年以上;对技术技能水平特别拔尖、实践经验特别丰富、业绩成果特别突出,或在知名领军企业生产一线关键技术技能岗位担任技术骨干的,可适当放宽国家职业资格或专业技术职称及年限要求。
2. “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江苏大工匠”、“江苏工匠”、“省有突出贡献(高级)技师”获得者。
3. 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入选“333工程”和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的高技能人才。
4. 世界技能大赛中国技术指导专家,或世界技能大赛获奖项目中国教练(以人社部发文为准)。
5. 在任的技工院校国家级督导员和省级督导员。
6. 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领办人,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领办人,江苏省企业首席技师。
7. 江苏省技能状元大赛状元,江苏省乡土人才传统技艺技能大赛一等奖获得者。
三、专家主要工作
(一)参与我省技工教育和职业培训规划、政策、标准等的拟定、论证和评估工作。
(二)参与我省技工学校、职业培训机构、高技能人才培养载体等的评估、督导工作。
(三)参与我省高技能人才的选拔认定工作。
(四)参与我省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相关调研工作。
(五)参与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举办的各类技能竞赛评比工作,以及技能人才技艺交流、成果分享等活动。
四、征集流程
(一)申请
符合条件的人员,个人自愿报名,经所在单位审核推荐或者各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行业机构举荐,向所属设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业能力建设处提交申请。外省专家可与合作过的我省设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业能力建设处联系,提交申请。各设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业能力建设处也可根据日常工作情况直接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职业能力建设处申报专家库专家。
个人打印填写《江苏省职业能力建设专家库入库人员申请表》(见附件)并签名,经所在单位或各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行业机构出具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后,连同相关资格证书、荣誉证书及其他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需验原件),一并提交至各设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业能力建设处。
(二)审核
由各设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对申请人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后报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职业能力建设处进行复审。
(三)入库
对于经复审符合条件的申请人,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职业能力建设处录入专家库。
五、其他事项
专家征集工作报名截止日期为2018年12月10日。报名截止后提交申请的,视为下一批专家库申请人。
附件:江苏省职业能力建设专家库入库人员申请表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8年11月1日
下载附件: 江苏省职业能力建设专家库入库人员申请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