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建立江苏省乡土人才技能大师工作室的通知(苏人社函〔2018〕557号),各市组织推荐初审,省厅组织评审,现将评审结果(详见附件)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提出,过期不予受理。
公示时间: 1月7日—1月9日(3个工作日)
公示电话:025—83276075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9年1月7日
附件: 2018年江苏省乡土人才技能大师工作室拟建设名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