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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组织申报2012年常州市科技基础设施建设计划项目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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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12年常州市科技基础设施建设计划项目的通知 各辖市(区)科技局、市有关单位: 2012年市科技基础设施建设计划旨在有效整合科技资源,建设一批起点高、功能全、规模大的科技基础设施,提高我市科技创新能力,优化创业环境,提升产业核心竞争力,加快创新型城市建设,促进科技、经济和社会的持续快速发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重点 1、高技术研究重点实验室 围绕我市经济、科技、社会发展的迫切需求,以应用基础和高技术研究为重点,针对学科前沿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科技问题,开展创新性研究,获取原始创新成果和自主知识产权,培育产业技术源,集聚和培养学术带头人和创新团队。重点在新能源、新医药、新材料、新光源、物联网、机器人、创意等新兴产业和先进装备制造、电子信息、节能环保等主导产业和领域,优先支持国家创新型科技园区和特色产业基地的建设。新建5个左右高技术研究重点实验室。 2、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围绕市科技工作重点任务,通过政府引导,产学研紧密联合,探索科技与经济结合的新途径,加强“创新、产业化”的中间环节,开发产业发展中的关键、共性技术和建立成果转化所需系统集成的工程化验证环境,推动具有市场前景的重大科技成果转化,增强我市产业的自主开发能力和市场竞争力。 支持积极性高和基础条件好、研发投入大、研发方向明确的企业挂牌建立具有专业特色的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引导鼓励有条件的高新技术企业、大中型工业企业、科技型上市后备企业、市“双百企业”普遍建立企业研发机构。市科技计划指导性立项,鼓励辖市(区)科技局等主管部门给以经费支持。 3、企业技术中心 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大中型企业和企业集团建立技术中心。推动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旨在提高企业自主开发和利用社会资源能力,促使企业成为技术开发与创新的主体,探索科技与经济结合的途径。申报条件:符合《常州市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同时申报企业领导对技术进步工作高度重视,拥有一支结构合理的技术队伍,具有科研、开发、试验必需的仪器设备和工作场地等。具体由市经信委另行通知。 4、公共技术服务平台 围绕我市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和新兴产业培育,依托第三方科技服务型企业、科技服务机构、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等,以科技资源集成开放和共建共享为目标,通过整合、集成、优化科技资源,完善相关基础条件建设,提升公共技术服务能力,着力培育一批业务特色鲜明、管理规范、服务优良、市场竞争力较强的骨干科技创新服务机构,为我市高技术研究、产业技术创新、科技创新创业和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支撑。 (1)产业共性技术服务平台。围绕特色产业基地、科技产业园、科技创新专业镇等建设,以设计、分析检测、试验验证、共性加工、制样等为特色服务业务,支持5-10个产业共性技术服务平台建设。 (2)公益性科技服务平台。对于运行绩效良好、面向企业和社会开放服务成效显著的公益性科技服务平台择优给予运行经费补贴。 5、科技创业平台 为进一步推进全市创业平台扩展规模、完善功能、提升效能,加速科技成果转化、科技企业和创新创业人才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步伐,设立科技创业平台专项,采用无偿拨款形式,引导辖市区根据区域及产业发展规划统筹建设科技企业孵化器及加速器等科技创业平台;不断提升创新能力、完善服务功能、增强服务能力,形成错位发展、特色明显、优势突出的科技创业平台网络。 (1)支持科技创业平台提升技术创新和综合服务能力。围绕全市科技企业孵化器、加速器等科技创业平台技术创新能力和综合服务能力的提升,积极推进平台公共技术服务功能和综合服务功能建设,大力提升我市科技创业企业的成活力和成功率。支持方向: ①鼓励专业性创业平台立足产业特色、综合性创业平台挖掘筛选入驻企业共性技术需求,建设公共技术服务平台,提升技术服务能级,为企业提供实验、试验、检测、测试、技术筛选、工业设计、模具制作等专业技术支撑; ②鼓励创业平台加强横向合作,创新服务方式、拓展服务内容,积极提供技术、项目、融资、管理、商务、市场、财税、法律、工商、知识产权及国际合作等综合服务,建立相应服务平台,提高综合创业服务效率。 (2)支持新建科技创业平台。围绕我市重点产业领域和区域,积极推动科技企业孵化器及加速器等科技创业平台加速建设,进一步扩大孵化、加速场地面积,大力提升我市科技创业企业的空间承载能力。支持方向: ①鼓励各辖市区建设符合区域发展定位和产业特色的新兴产业科技企业孵化器、加速器等科技创业平台; ②引导社会资源参与科技创业平台建设,鼓励将闲置工业厂房等存量房产改造为科技创业平台; ③重点推进“一核八园”、科技产业园等创新创业载体建设形态完备、服务优良的科技创业平台。 6、科技基础设施滚动支持项目:已经通过验收或市指导性立项后建设完成的市级以上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省级科技公共服务平台,报送绩效评估申报材料,经过评估后择优支持。对同一个实验室或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在两年内不重复滚动支持。滚动支持项目申报的具体要求和时间另行通知。 二、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应为常州市行政区划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其中金坛市、溧阳市的单位只可申报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指导性计划)。具有较强的技术创新能力,具备完成项目所必需的技术人才、技术条件、技术装备和产业化基础,掌握所申报项目领域的国内外研究动态,并具备一定的前期研究工作基础。申报单位应具有完成申报项目所需的配套资金,自筹资金应不低于申请资助金额。 2、项目负责人应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职业道德和实施项目所需的组织与管理协调能力,并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项目相关专业的硕士以上学位。同时要求项目负责人应是项目第一承担单位的在职人员,并能在法定退休年龄前完成所申报的项目。 3、项目实施方案必须科学合理,实施内容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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