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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共常州国家高新区工委 常州国家高新区管委会关于深入推进苏南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的若干科技创新政策意见》(常开工委〔2019〕4号)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现组织申报2019年度常州市新北区专利代理服务机构大户奖励。有关事宜如下:
一、奖励对象
专利代理服务机构须在新北区内注册、并在新北区内从事专利代理业务。
二、专利代理服务机构大户申请奖励条件
本次专利代理服务机构大户奖励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期间代理的新北区内发明专利授权;
三、申报方式
按照自愿申报原则,符合奖励条件的专利代理服务机构在申报期限内到常州国家高新区(新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奖励申报手续。
四、材料受理时间:
2019年4月8日至2019年4月30日,逾期不予受理,视作自行放弃;
五、专利代理服务机构大户奖励申报材料:
1、2018年度本机构在新北区内代理的授权发明专利清单;
2、本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3、专利代理真实性承诺书。
常州国家高新区(新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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