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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组织申报2019年度江苏省教育厅自然科学研究项目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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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常州大学
2019年度江苏省教育厅自然科学研究项目申报工作开始了,申报分面上项目和重大项目两类,具体通知如下: 一面上项目 1、申报范围 项目主要面向省属本科高等学校、独立学院和高职高专院校。 2、立项目的 项目主要支持符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和科技发展趋势的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培育自然科学基础研究重点项目,同时支持高等学校科技人员申报所从事的学科中有研究价值的自选项目。项目研究周期一般为2年(研究期限为2019.07-2021.06)。 3、项目经费 项目分为资助经费项目和自筹经费项目两类,其中资助经费项目每项省财政资助经费3—5万元;自筹经费项目由项目由负责人自行筹集。自筹经费项目不另行申报,在申报的项目中评审立项。为了提高您项目的命中率,建议负责人同意转自筹。对同意转自筹的项目,项目负责人申报时须作出经费投入承诺(学院有省级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的对于自筹类项目优先立项资助)。 4、申报条件和要求 (一)项目应符合2017年修订的《江苏省高等学校自然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第六条、第八条规定。项目负责人必须是省属本科高等学校、独立学院、高职高专院校的在岗科技人员;独立学院申报的项目,项目负责人应为本校在编的专任教师。(二)为加强高等学校青年学术骨干的培养和扶持,项目面向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科技人员,不接受具有正高级职称的科技人员申报。 (三)项目应具有较好的研究基础和明确的研究方向,并具有创新性或较好应用前景,提交成果应具有可考核性。 (四)已获得国家、省自然科学基金等支持的项目,不再重复立项资助。项目负责人如已承担江苏省高等学校自然科学研究项目或其他省级以上科研项目且未结题的、累计获得项目支持两次以上的均不得再申报新的面上项目。 (五)实行限额申报方式。根据各学院上一年度教育厅面上项目立项占比因素和各学院35周岁科技人员(未承担过国家、省级和教育厅课题)占比因素分配指标如下: 化工(含联合所)2项; 材料2项; 机械3项; 环境4项; 信息、大数据合计:4项; 制药3项; 石工4项; 医工院1项; 自然院:1项;城乡矿山研究院:1项; 共计25项 5、时间节点 4月5日-4月11日:各学院遴选推荐,确定申报人员名单,上报科技处(4月11日下午3:00截止,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4月12日—4月16日:项目申请人网上填报(没有账户的需要新开账户);不按照要求填写的,格式审查不过关的直接取消申报资格; 4月17日-4月18日:网上审查,通过的打印上交纸质版本,盖章后返回,扫描带章电子版并上传(同时发送给学校科技处) 各学院于4月22日将正式材料(项目申报书一式3份,签字盖章含附件,A4纸双面打印,经费承诺页无需装订,夹在本子里即可)报科技处,同时上交经院长签字,盖学院章的项目汇总表1份(同时将电子版汇总表发送至ysong2009@cczu.edu.cn)。 项目负责人登录江苏省高等学校自然科学研究项目管理系统,填报项目基本信息,上传项目申报书和附件电子版(均为PDF格式);学校审核后,按照申报限额集中推荐。按照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要求,请各高等学校科研管理部门登录江苏省教育厅行政权力网上办事大厅,集中上传项目申报书和申报汇总表电子版。各高等学校科研管理部门须对项目申报书、项目管理系统填报内容及上传项目、行政权力网上办事大厅上传项目,逐项进行认真审查并确保一致。逾期项目管理系统和行政权力网上办事大厅将关闭。 新账号登陆注册网址:http://58.213.129.208/index.jsp
二、重大项目 1、申报范围 项目面向省属本科高等学校、独立学院和高职高专院校,依托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有关部委设立的重点实验室、江苏省有关厅局设立的重点实验室申报 2、立项目的 项目主要支持解决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科学技术问题和有关学科发展前沿问题的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同时培育一批国家重大基础研究项目。项目研究周期一般为3年(2019.07-2022.06)。 3、项目经费 项目所需经费由学院及课题组筹措。项目分为A类和B类两类,其中A类项目投入不低于30万元、B类项目投入不低于15万元。项目负责人申报时须作出经费投入承诺。承诺页不装订单独上交。 4、申报条件和要求 (一)项目应符合2017年修订的《江苏省高等学校自然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七条规定。项目负责人必须是省属本科高等学校、独立学院、高职高专院校的在岗科技人员;独立学院申报的项目,项目负责人应为本校在编的专任教师。(二)项目应紧密围绕国家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领域及其研究方向,主要围绕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软件和信息服务、生物技术和新医药、新材料、高端装备制造、节能环保、新能源和能源互联网、新能源汽车、空天海洋装备、数字创意等重点领域申报。 (三)项目主要研究内容应与依托平台研究方向一致。项目负责人应为平台固定人员,具有正高级或取得博士学位的副高级职称,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 (四)项目应具有较好的研究基础,明确的研究方向,并具有创新性或应用前景,提交成果应具有可考核性。项目预期成果应能申请具有重要应用价值的发明专利、建立有关应用模型、在SCI源具有高影响因子的核心期刊上发表高水平论文,能够获得国家、省重大基础研究项目资助。 (五)各高等学校应合理统筹整合相关科技资源,组织精干力量形成项目组,促进学科交叉与融合,鼓励联合申报。 (六)实行限额申报方式,每个重点实验室限报1项。
重大项目由各实验室所在学院和重点实验室负责筛选,有意向申报且符合条件的老师请与学院及实验室负责人联系。 将正式材料(项目申报书一式5份,签字盖章含附件,A4纸双面打印,经费承诺页无需装订,夹在本子里即可)报科技处,同时上交经实验室负责人签字且盖实验室章的项目汇总表1份(时间节点同面上项目)。 项目负责人登录江苏省高等学校自然科学研究项目管理系统,填报项目基本信息,上传项目申报书和附件电子版(均为PDF格式);学校审核后,按照申报限额集中推荐。按照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要求,请各高等学校科研管理部门登录江苏省教育厅行政权力网上办事大厅,集中上传项目申报书和申报汇总表电子版。各高等学校科研管理部门须对项目申报书、项目管理系统填报内容及上传项目、行政权力网上办事大厅上传项目,逐项进行认真审查并确保一致。逾期项目管理系统和行政权力网上办事大厅将关闭。
备注:省拨经费中1、间接经费的比例不超过(直接经费-设备费)*30%;2、总经费=直接经费+间接经费;3、管理费=直接经费*5%;4、绩效=间接经费-管理费;
自筹经费中只放直接经费,不要放间接经费和外协费用(绩效和管理费都为0);面上项目资助经费有限,不建议有外协费用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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