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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限项的紧急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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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限项的紧急通知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2020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对于限项规定的最新要求明确规定,作为申请人申请和作为负责人承担直接费用大于200万元/项的组织间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纳入申请和承担项目总数为2项的范围。鉴于此,请广大申请人注意,我委针对2020年度项目申请已经发布的组织间合作研究项目指南中所提及的申请和承担项目总数为3项的均统一更新为2项。 目前相关的合作研究项目指南如下: 1.《2020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与美国国家科学基金会生物多样性合作研究项目指南》 2.《2020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与德国研究联合会合作研究项目指南》 3.《2020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与美国国家科学基金会“食品、能源、水”系统关联合作研究项目指南》 特此通知。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 国际合作局 2020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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