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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天宁区领军人才(其他 类)引进公告 |
为深化推进改革创新,全面加快我区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引进各类高层次人才在天宁转型升级和创新发展中的引领支撑作用,根据《关于调整天宁区相关人才政策的通知》(常天人才办〔2019〕6号)、《关于在当前疫情防控中进一步做好人才工作的通知》(常人才办〔2020〕1号)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实施天宁区领军人才(其他类)引进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资助对象为新(拟)引进我区的企业、部分事业单位的各领域领军人才(2019年1月1日后引进),含柔性引进,并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领军人才一般应取得硕士以上学位,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具有5年以上(博士学位的2年以上)在国内外知名企业、高校、科研单位及相关机构长期从事专业工作经验,造诣深厚,在相关领域具有一定影响力和知名度,特殊情况可适当放宽。 对我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发展具有引领带动作用,承担全区企事业单位重大课题或项目,发挥核心和关键作用。 为新引进或离开常州3年以上再回天宁工作,与引进单位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或合作协议。
二、资助政策 给予领军人才9-30万元的生活补贴,分三年拨付。
1.申报对象。各领军人才分别向分管牵头部门申报,具体分为: (1)宣传文化领军人才向宣传部申报; (2)商务服务业领军人才向发改局申报; (3)教育领军人才向教育局申报; (4)创新、科技服务业领军人才向科技局申报; (5)经营管理领军人才向工信局申报; (6)社会工作领军人才向民政局申报; (7)高技能领军人才向人社局申报; (8)现代农业、美丽乡村建设领军人才向农业农村局申报; (9)电子商务领军人才向商务局申报; (10)旅游体育领军人才向文体旅局申报; (11)卫生领军人才向卫健局申报; (12)金融领军人才向金融监管局申报。 2.申报资料(一式三份) (1)《天宁区参选引进领军人才(其他类)申请表》(附件1); (2)人才身份、学历学位、工作经历证明复印件; (3)人才业绩、荣誉证明材料复印件; (4)合作项目建议书;、 (5)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6)与引进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合作协议复印件; (7)《天宁区人才信息采集表》。 3.申报时间: 2020年7月1日至7月31日。
四、项目说明及资助兑现 1.已申报“龙城英才计划”创业类的领军人才不得重复申报。 2.领军人才生活补贴采用后补助方式,人才在所在单位工作满12个月才能申报。 3.人才在资助期内离职的,终止资助。 4.领军人才生活补贴资助资金经审核通过的,由区人才办统一申请,由各人才工程牵头部门发放。
五、联系方式
宣传部:王侨69660328 发改局:葛文娜69660576 教育局:王卫69660620 科技局:陈嘉69660666 工信局:龚佳音69660603 民政局:郑晨69660696 人社局:夏丽娜86690021 农业农村局:黄晶69661021 商务局:袁辰极69661053 文体旅局:胡曦文69661825 卫健局:蔡伶俐69661718 金融监管局:周旭旻696618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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