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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扩大内销选择性征收关税政策试点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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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扩大内销选择性征收关税政策试点的公告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20号 为统筹内外贸发展,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自2020年4月15日起,将《财政部 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扩大内销选择性征收关税政策试点的通知》(财关税〔2016〕40号)规定的内销选择性征收关税政策试点,扩大到所有综合保税区。 特此公告。 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 2020年4月1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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