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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机器人”重点专项2020年度定向项目申报指南
为落实《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 年)》和《中国制造2025》等规划,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启动实施“智能机器人”重点专项。根据本重点专项实施方案的部署,现发布2020 年度定向项目申报指南。 本重点专项总体目标是:突破新型机构/材料/驱动/传感/控制与仿生、智能机器人学习与认知、人机自然交互与协作共融等重大基础前沿技术,加强机器人与新一代信息技术的融合,为提升我国机器人智能水平进行基础前沿技术储备;建立互助协作型、人体行为增强型等新一代机器人验证平台,抢占新一代机器人的技术制高点;攻克高性能机器人核心零部件、机器人专用传感器、机器人软件、测试/安全与可靠性等共性关键技术,提升国产机器人的国际竞争力;攻克基于外部感知的机器人智能作业技术、新型工业机器人等关键技术,创新应用领域,推进国产工业机器人的产业化进程;突破服务机器人行为辅助技术、云端在线服务及平台技术,创新服务领域和商业模式,培育服务机器人新兴产业;攻克特殊环境服役机器人和医疗/康复机器人关键技术,深化我国特种机器人的工程化应用。本重点专项协同标准体系建设、技术验证平台与系统建设、典型应用示范,加速推进我国智能机器人技术与产业的快速发展。 本重点专项按照“围绕产业链,部署创新链”的要求,从机器人基础前沿理论、共性技术、关键技术与装备、应用示范四个层次,围绕智能机器人基础前沿技术、新一代机器人、关键共性技术、工业机器人、服务机器人、特种机器人六个方向部署实施。专项实施周期为5年(2017—2021 年)。 2020年,本重点专项拟在“大型矿井综合掘进机器人”“复杂地质条件煤矿辅助运输机器人”“面向冲击地压矿井防冲钻孔机器人”3 个方向各部署1个定向项目(共3个项目),拟安排国拨经费5400万元。为充分发挥地方和市场作用,强化产学研用紧密结合,调动社会资源投入机器人研发,在配套经费方面,应用示范类项目,配套经费与国拨经费比例不低于2:1。鼓励产学研团队联合申报,要求由煤矿企业牵头申报。在同一研究方向下,当出现只有一个团队申报时,直接转为定向评审,根据评审结果确定是否立项;当出现两个或以上团队申报时,评审择优支持一项。 项目申报统一按指南一级标题的研究方向进行,项目实施周期不超过3年。申报项目的研究内容须涵盖该一级标题下指南所列的全部考核指标。项目下设课题数不超过5个,参加单位总数不超过10家。项目设1名项目负责人,项目中每个课题设1名课题负责人。
01 大型矿井综合掘进机器人(应用示范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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