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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印发《全国防疫物资产品质量和市场秩序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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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总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 公安部 商务部 海关总署 药监局 关于印发《全国防疫物资产品质量和市场秩序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国市监竞争〔2020〕7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场监管局(厅、委)、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公安厅(局)、商务厅、药监局,各直属海关: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按照党中央、国务院重要决策部署,各地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采取一系列有力举措,大力加强防疫物资保障监管,取得积极成效。防疫物资生产大幅度提升,防疫物资质量不断提升,确保了国内抗疫需求,越来越多产品出口到海外,支持各国抗疫。
为进一步加强防疫物资产品质量监管,切实维护市场秩序,七部门决定联合开展全国防疫物资产品质量和市场秩序专项整治行动。现印发专项整治行动方案,请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认真执行。
附件:全国防疫物资产品质量和市场秩序专项整治行动方案.doc
市场监管总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 公安部 商务部 海关总署 药监局 2020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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