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0年江苏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
预申报暨2020年市级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
选拔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为大力实施科教与人才强区战略,加强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服务经济转型升级,根据省人社厅《关于开展2019年江苏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申报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2019〕333号)的规定,2020年我区将提前开展江苏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以下简称创新基地)申报工作暨2020年市级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选拔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省创新基地
企业、研发型事业单位和市以上高新技术开发区等区域性单位未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的,可申请设立省创新基地,并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有较强的经济实力和较好的经济效益,最近两年连续盈利。其中,研发型单位的上一年度末净资产值应当不低于800万元,产业型单位的上一年度末净资产值应当不低于2000万元。
(二)具有专门的研究与开发机构。研发机构应具备必要的检测、分析、测试手段和实验设备,且设备原值不低于500万元,已取得2项以上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科技成果。
(三)拥有较高水平的研究开发团队,能提出理论创新、技术领先的博士后科研项目。专职研发人员数量应在10人以上。
(四)能为博士后人员提供较好的科研条件和必要的生活条件。
建有省级以上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等研发载体,承担国家或省重大项目,已于高校建立博士后培养长期战略合作的单位可优先设立。
市创新基地
暂未设立工作站、省创新基地的单位,可申请设立市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市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在常州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有较强的经济实力和较好的经济效益,最近两年连续盈利,企业上一年度末净资产值不低于1000万元。
(二)具有专门的研发机构,研发机构具备必要的实验设备,且设备原值不低于500万元,已取得2项以上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科技成果。
(三)拥有较高水平的研究开发团队,能开展技术领先、具有市场前景的博士科研项目,专职研发人员数量应在10人以上。
(四)能为博士人员提供较好的科研条件和必要的生活条件。
符合常州市十大产业链的高新技术企业,已于高校建立博士后培养长期战略合作的单位可优先设立。
二、申报程序
申请设立创新实践基地单位按照要求填写《申请设立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报批表》(见附件)。
1. 其中满足省创新实践基地申报条件要求,又不是市创新实践基地的拟设站单位,可同时申报市级创新实践基地和省创新实践基地;
2. 已是市级创新实践基地且符合省创新实践基地申报条件的拟设站单位,可以直接申报省创新实践基地;
3. 只满足申报市级创新实践基地条件的拟设站单位,请在申报信息一览表备注上注明——只申报市级创新实践基地,其它申报材料类同省级所需材料。
三、有关要求
(一)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高度重视申报工作,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充分认识博士后制度在创新驱动发展中的重要作用,着眼推动重点企业、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实现创新驱动转型的要求,优化布局,统筹做好本地区、本部门创新基地申报工作。积极做好宣传工作,广泛发动,向申报单位详细介绍建设创新基地的申报条件、相关要求和管理制度。切实提高申报工作质量,认真审核把关,好中选优,推荐出具有较强行业主导地位、具备较好先发优势、能够成为带动产业升级主导力量的创新型企事业单位设立创新基地。
(二)申请单位要按照内容详实、重点突出、数据真实等要求,认真填写《申请设立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报批表》,表中所列重要内容需要有证明材料的,请附有关证明材料复印件,佐证材料请勿超过30页。
(三)各申报单位请于2020年7月10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区引智中心,包括各申报单位的《申请设立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报批表》和附件纸质材料一式2份、《申请设立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报批表》电子文档、《申请设立江苏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单位情况一览表》(Excel表格)。
联系人:梁澈
联系电话:0519-86310576
地址:武进区政府4号楼329室
附件:1. 申请设立江苏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报批表
2. 申请增设江苏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单位情况一
览表
附件1
申请设立江苏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
报 批 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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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单位全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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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所属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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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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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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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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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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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制
填 表 须 知
申请单位需填写报批表一式2份。填表必须实事求是,认真详实,不可虚报或留空,如没有内容可填,请填上“没有”二字,本表一律用A4纸打印。
一、申报单位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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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全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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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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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企业□ 国有控股企业□ 外资企业□ 合资企业□
民营企业□ 事业单位□ 其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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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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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发型□ 产业型□ 其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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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未
净资产(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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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职研发
人员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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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高级职称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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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所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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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区)市 县(市、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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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高新技术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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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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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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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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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名称及股票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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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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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
位
主
要
业
务
介
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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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明主要产品、产量、市场占有率及技术水平分析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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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
位
主
要
业
绩
介
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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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2017年的产值、销售收入、利润、纳税额及纳税额列居本地区名次,以及对行业和地区经济建设、社会发展的贡献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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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
位
下
设
机
构
情
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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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
位
近
期
发
展
规
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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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申报单位研究开发能力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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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设有专门的
科技研究开发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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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级
或省级、市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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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定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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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定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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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
发
机
构
及
研
发
能
力
情
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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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有技术开发机构、科研队伍结构、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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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主要高级研究人员情况(不含兼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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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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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 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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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 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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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长、研究成果应用及获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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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参与国家“863”、“973”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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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名 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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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批准为国家火炬计划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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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名 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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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参与省部级重点科技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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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名 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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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参与其他重大科技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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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名 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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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特别是近三年来)取得的主要科技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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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三年科技研究开发投入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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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三年与高校或科研机构共同研发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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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主要研究工作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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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可提供的博士后科研和生活条件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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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提出的博士后研究项目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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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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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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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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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期目标、研究水平及市场前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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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发机构(实验室)拥有的主要检测、分析、测试等实验设备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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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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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名称和型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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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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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格(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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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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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提供博士后研究人员的住房、博士后日常经费及其他后勤保障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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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申请和审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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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单位意见
单位法人签字 公 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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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意见
公 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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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省直主管部门意见
公 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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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申请增设江苏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单位情况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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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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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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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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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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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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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是高新技术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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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上市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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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类型(研发型/产业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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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两年
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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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末
企业
净资产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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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发机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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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国家“863”、“973”
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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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为国家火炬计划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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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省部级重点科技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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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其他重大科技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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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研发机构(国家级或省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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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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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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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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拥有实验设备价值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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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拥有的自主知识产权的科技成果数量(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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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职研发人员数量(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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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高职人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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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2020年6月 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