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当前位置:首页 >> 政策速递 >> 常州市 >> 科技局 |
常州市领军型创新人才引进培育资助办法 |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关于进一步深化“龙城英才计划”改革创新的意见》,加快推进领军型创新人才引进培育,推进全市人才结构战略性调整,提升常州人才国际化水平,最大限度地激发人才创新创业活力,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 资助对象 第二条 本办法资助对象为我市企业。 第三章 资助标准 第三条 对承担市科技成果转化培育计划项目,引进科技创新团队的企业,给予80-100万元资助。对承担市重点研发计划(工业、社会发展、国际合作、产学研合作)、科技型创业企业孵育计划项目,引进领军型创新人才的企业,给予20-60万元资助,优先支持全职引进人才项目。 对通过省科技厅开展的绩效评价,且绩效评价优秀且已引进领军型创新人才的省级科技基础设施,给予最高100万元的资助。 第四章 办理程序 第四条 由申请单位经所在辖市区或园区科技局审核推荐,向市科学技术局进行申报,并提交有关证明材料。 具体申报要求及格式见当年度申报通知。 第五条 组织申报后,经市科学技术局业务处室审核,资助方案经市科学技术局局长办公会讨论通过,并与市人才办、财政局会商后通过常州市技术创新网等媒体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两周。 公示结束无异议,由市科学技术局会同市财政局联合下达资助资金;如有异议,由市科学技术局调查核实,提出处理意见。 第五章 经费开支 第六条 资助经费按《常州市市级科技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常财规[2014]3号)的规定合理使用。 市科学技术局、财政局对资助经费实行监督管理,纳入绩效目标考核。 第六章 附 则 第七条 申请单位须如实填报各项数据和资料,对弄虚作假、伪造成果骗取财政奖励资金的,按《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执行,资助资金按原渠道追回。 第八条 对工作人员在项目办理过程中失责的,市科学技术局依照有关规定处理。
|
客服热线:0519-83297678 18001502158 18994758929 传真号码:0519-83297678 主办:常州智慧通创新创业策划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常州钟楼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710室 邮编:213000 苏ICP备11078573号 技术支持:易龙科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