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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申报2012年常州市武进区科学技术进步奖项目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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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2年常州市武进区科学技术进步奖项目的通知 2012年5月2日16:49 各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区各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常州市武进区科学技术奖励办法》,现组织2012年常州市武进区科学技术进步奖项目申报工作,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重点
1、通过自主技术创新,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并已实施的科技成果;
2、为解决国民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重大、综合、关键、迫切问题的科技成果;
3、取得显著经济、社会效益的转化、推广科技成果;
4、符合国家、省、市、区可持续发展战略、产业政策和科技政策的各领域重大科技成果,达到或瞄准世界科技前沿的基础理论成果。
5、区科学技术进步奖重点奖励先进装备制造、电子信息、新材料、生物医药、新能源、环保和资源利用、软件产业等领域的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科技成果;鼓励以高新技术改造和提升传统产业科技成果;鼓励特色产业基地的科技成果。
二、申报范围和条件
1、申报范围:
属于自然科学研究类、技术发明类、技术开发类、重大工程类、科学技术基础和社会公益类、软科学类等六大范围之一的科技成果,在2011年12月31日前满足以下申报条件之一且已应用的项目。
2、申报条件:
(1)已通过武进区级以上单位组织的科技成果鉴定的项目;
(2)涉及有审批要求已取得批准、证明文件的项目(如品种审定证书、新药批准证书等);
(3)已获得发明专利证书的项目;
(4)在关键核心技术上有重大突破并取得明显经济或社会效益的项目。
3、具有下列情况的项目不得申报区科学技术进步奖:
(1)涉及国防、国家安全并由于国家安全和保密原因不得公开的项目;
(2)存在知识产权纠纷、或在完成单位、完成人员的确认和排序等方面有争议的项目;
(3)正在研究的项目、未通过鉴定、验收或评审的项目、有争议的项目;
(4)往年申报省、市及区科学技术进步奖经评审未授奖,并在此后的研究中未有新的实质性进展的项目。
(5)直接关系到人身和社会安全、公共利益的项目,如动植物新品种、食品、药品、基因工程技术和产品等,按法律、法规规定必须取得有关许可证的还未获得主管行政机关批准的项目。
三、申报材料及数量
1、2012年常州市武进区科学技术奖项目申报书(请各申报企业在申报书首页的“推荐部门”处加盖所在镇或开发区的印章)。
2、科技成果鉴定证书(原件)。
3、查新报告(必须是2010年1月1日后由国家、部、省认定的科技查新机构出具)或论文引用情况报告。
4、科技计划项目任务书、合同书。列入国家、省、市、区科技计划的项目,必须提供有效的项目任务书、合同书,未列入上级计划的项目可以不提供合同书。
5、研究工作报告、技术报告。
6、质量标准、检验检测报告(国家认可的专业检测单位或国家重点实验室出具)。
7、经济效益证明(必须盖财务部门印章原件)。
8、发明专利证书(含权利要求书、说明书)、计算机软件版权证书等。
9、品种审定证书(动植物新品种)、批准证明文件(新药、医疗仪器、通讯设备、压力容器、食品等)。
10、用户使用情况报告。
11、环境评价报告(可能涉及环境污染的)。
12、能反映项目总体情况或特色的照片、图片或产品样本等1-2张。
13、其他证明(如产学研合作协议、高新技术产品证书、实用新型专利证书、论文等),根据需要酌情提供。卫生项目须提供病例清单。
14、2012年常州市武进区科学技术进步奖项目情况表。
所有申报材料请按以上顺序依次装订成整本(不接受以文件夹形式装订的材料),以免资料丢失影响评审工作,并将附件3装订在封面页,封面页“推荐部门建议等级”栏必须填报,并加盖推荐单位公章。
申报材料数量:(1)纸质文件:全套材料装订成册1份、2012年常州市武进区科学技术进步奖项目情况表20份(不装订);(2)电子文件:请发至联系邮箱yyh@wjcti.com。
申报项目的材料应装入资料袋,并按“2012年常州市武进区科学技术进步奖申报单”格式在资料袋封面注明。
2011年常州市武进区科学技术进步奖申报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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