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智慧通企业创新管理服务网! 今天是: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当前位置:首页 >> 政策速递 >> 常州市 >> 武进区
武进经开区关于实施转型升级“3211”行动计划的意见

 

消息来源:江苏武进经开区管委会网站

武进经开区关于实施转型升级“3211”行动计划的意见

西湖街道办事处,机关各局室(公司),各有关单位:
  为更好地服务园区企业,鼓励和促进企业快速做大做强,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大力推动经发区产业转型升级,全面提高经济发展质量,确保“新经济、新城市、新生活”目标早日实现,现就在经发区实施转型升级“3211”行动计划(以下简称“计划”)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目标
  到2015年末,培育30家高成长科技型企业、20家年销售超10亿元企业、10家现代服务业重点企业、10家成功上市企业。
二、对象与条件
  1.“计划”培育对象必须在经发区注册、经营,资产完整、财务独立;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常州市工业及现代服务业“十二五”产业发展规划;发展后劲强,具有较高的创新能力,营业收入年均增速高于经发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平均水平。
  2.被列为“高成长科技型企业”培育对象的基本条件:
  (1)经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或高新技术培育后备企业,主要产品属于高新技术产业目录范围,技术水平达到国内领先水平以上。
  (2)注重科技创新,产品核心技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
  (3)经营状况良好,销售收入和利润增长率高于经发区平均水平。
  3.被列为“年销售超10亿元企业”培育对象的基本条件:
  (1)属行业龙头企业,产业优势明显,具有较强的带动力。
  (2)属新兴产业或由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具有显著成效,示范作用较好。
  (3)经营状况良好,年开票销售在2亿元以上,销售收入年均增幅在30%以上。
  4.被列为“现代服务业重点企业”培育对象的基本条件:
  (1)年营业收入不少于1000万元的服务型电子商务龙头企业或年营业收入不少于2亿元的销售型电子商务企业,且营业收入(或销售收入)增幅在50%以上。
  (2)注册资本不少于5000万元、当年度纳税总额1000万元以上、年销售增幅30%以上、从业人员不少于100人的总部经济企业。
  (3)年营业收入不少于3000万元、增幅30%以上的生产型服务业企业。
  (4)年纯软件销售收入不少于1500万元或系统集成年销售收入不少于5000万元,且年均增幅30%以上、从业人员不少于30人的软件服务外包企业。
  (5)年销售不少于1000万元、年销售增幅30%以上的动漫影视、网络游戏、创意设计等文化创意企业。
  (6)年营业收入不少于5000万元、税收不少于200万元,且年营业收入和税收增幅30%以上的现代物流企业。
  (7)新建单体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以上或年营业额2亿元以上的商贸服务企业。
  5.被列为“成功上市企业”培育对象的基本条件:
  (1)拥有自主创新能力,属于“五新”(新经济、新技术、新材料、新能源、新服务)、“三高”(高技术、高成长、高增值)类企业。
  (2)企业在行业中排位前十名以内,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少于5000万元,最近两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30%。
  (3)企业已通过新设、改组、变更、债转股、引进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和风险投资基金、战略投资者等多种形式和途径,按照上市标准和要求,组建股份有限公司。
三、支持与奖励
  1.被列为培育对象的工业企业除享受武经开发〔2012〕6号、武经开发〔2011〕29号、武经开发〔2010〕35号文件外,还可享受以下政策:
  (1)入选企业由管委会领导负责挂钩帮扶,根据“一企一策一团队”的原则,为企业量身定制个性化服务,成立工作小组,负责对企业的日常服务工作。
  (2)优先解决土地指标、优先安排集宿楼和人才公寓;
  (3)在经发区规划的“总部经济带”范围内建设总部大楼的,给予优先考虑;
  (4)开通服务绿色通道,强化协调服务,加快手续办理。
  (5)当年设备投资额在600万元以上的投资项目和企业技术改造项目,按设备投资额5%的标准补贴企业;单个项目当年最高补贴额为500万元;重大技改项目实行一事一议。
  (6)免收技改和扩产项目30元/平方米的市政建设配套费。
  (7)优先申报各级各类科技、产业扶持项目,申报成功的,除享受上级奖励外,再给予50%的配套资金奖励,最高支持金额为50万元。
  2.工业企业上水平奖
  (1)企业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年销售收入增幅40%以上且利润增长率15%以上的,一次性奖励企业负责人10万元。
  (2)企业被国家、省有关政府部门批准立项建设或挂牌运行省级以上创新平台的,主要是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工程中心、重点实验室、院士工作站和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等,除享受上级奖励外,再给予50%的配套资金奖励,最高支持金额为50万元。同一单位当年新建两个以上创新平台,按最高级别奖励,不重复享受奖励。
  (3)与科研院校签订协议的企业重大产学研项目,奖励5-10万元。
  (4)企业引进领军型创新人才团队且团队成员达8人以上的,一次性奖励企业家50万元。
  (5)企业获得授权的境内外发明专利,奖励职务发明人2万元/件;企业累计获得授权的有效发明专利10件以上,一次性奖励企业负责人10万元。
  3.工业企业上台阶奖
  (1)年销售额且入库税收首次超5亿元和1000万元,一次性奖励企业负责人10万元。
  (2)年销售额且入库税收首次超10亿元和2000万元,一次性奖励企业负责人20万元,且企业高级管理人员和高级研发人员可优先购买2套园区限价商品房;
  (3)年销售额且入库税收首次超20亿元和4000万元,一次性奖励企业负责人50万元,且企业高级管理人员和高级研发人员可优先购买3套园区限价商品房;
  (4)年销售额且入库税收首次超30亿元和6000万元,一次性奖励企业负责人100万元,且企业高级管理人员和高级研发人员可优先购买5套园区限价商品房;
  (5)年销售额且入库税收首次超50亿元和1亿元,一次性奖励企业负责人300万元,且企业高级管理人员和高级研发人员可优先购买8套园区限价商品房;
  (6)年销售额且入库税收首次超100亿元和2亿元,一次性奖励企业负责人500万元,且企业高级管理人员和高级研发人员可优先购买10套园区限价商品房。
  4.现代服务业重点企业上档次奖
  (1)对当年度入库税收前十位的现代服务业重点企业给予表彰和奖励。
  (2)年销售和税收增幅30%以上的,奖励企业负责人其当年税收地方留成部分的5%;年销售增幅60%以上、税收增幅50%以上的,奖励企业负责人其当年税收地方留成部分的10%;年销售增幅100%、税收增幅80%的,奖励企业负责人其当年税收地方留成部分的15%。
    5.企业上市奖
  (1)企业募投项目的土地指标优先保障。土地价格按18.8万元/亩计算;招拍挂价格超过18.8万元/亩的部分,实行“先征后返”,企业可凭辅导期备案文书获得奖励返还。
  (2)企业成功申报上会材料并取得受理通知,一次性奖励企业负责人40万元;企业在国内外成功上市,一次性奖励企业负责人100万元。
  (3)企业为上市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因资产变更、过户产生的营业税、契税等税收,地方留存部分全部返还企业;拟上市企业设立为股份有限公司时,因企业审计或评估出现的净资产增值而依法补交的企业所得税地方留存部分全部返还企业;与中介机构签订保荐协议进入上市实质性运作程序的企业,经确认后,自签订协议年度起三年内,其上缴的新增企业所得税地方留存部分(以签订协议前一年的企业实际入库的企业所得税为基数)全部返还企业。
四、管理与考核
  1.经发区科技经贸局、服务业办公室负责建立“3211”行动计划企业库,开展定点联系,建立健全档案。
  2.科技经贸局、服务业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企业年度目标考核和综合服务考评工作。根据年度目标任务,组织对培育企业完成目标任务情况的考核,对不能实现经营目标的培育企业实行淘汰,每年更新企业库;结合培育企业的发展情况,对服务成效进行考评。
  3.对培育期满表现良好的企业,经发区科技经贸局、服务业办公室将继续建立联系,予以重点扶持和支持。
五、其他
  1.符合享受上述各类优惠政策的企业,如有获省新兴产业、市五大产业、工业转型升级等专项资金支持的项目或企业,按“就上限、不重复”的原则,享受本意见的奖励。
  2.原则上有具体约定协议的按协议约定执行,协议约定事项履行完毕后可以比照上述意见享受有关政策。


江苏武进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二〇一二年一月二十九日

 


 


客服热线:0519-83297678 18001502158 18994758929 传真号码:0519-83297678
主办:常州智慧通创新创业策划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常州钟楼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710室 邮编:213000 苏ICP备11078573号
技术支持:易龙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