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对我区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实施管理和绩效考核,促进其加强制度创新,强化运行管理,重视队伍建设,增强服务能力,依据《常州市金坛区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认定管理办法》(坛科字〔2021〕12号)要求,2021年将组织对2018年(含)以前年度立项的区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近两个年度的运行绩效进行评估,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范围
2018年(含)以前年度区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已升格为省级、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单位除外),参评名单见附件1。
二、考评依据
按照《常州市金坛区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认定管理办法》(坛科字〔2021〕12号)要求,以被评机构提供的数据和材料为主要基础信息,结合实地考察,综合专家咨询意见,提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结论。对绩效评估不合格和不参加评估的区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予以摘牌。
三、进度安排
1. 2021年4月19日-5月10日,各承担单位准备评估申报材料;
2. 2021年5月11日-5月31日,根据评估结果,现场抽查部分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四、工作要求
1. 参加本次绩效评估的区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要求于5月10日(周五)前,将正式申报材料,按照常州市金坛区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执行情况调查表(见附件2)、相关附件顺序一式一份签章后装订,报送至金坛区科技局科服科,同期报送一份电子材料。相关附件用于佐证调查表和附表中的数字及内容,依托单位应对送评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2. 请各镇区、园区科技助理配合金坛区科技局科服科做好实地走访考察工作,及时安排好实地走访考察的路线及做好走访引导工作。
3. 请各区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承担单位接本通知后,根据绩效评估工作的要求,按时报送有关绩效申报材料,并配合金坛区科技局科服科做好实地走访考察工作。
金坛区科技局科服科 82881535
书面材料提交地址:金坛区科技局科服科(金坛区市民中心A座六楼620室)
附件:1. 2021年常州市金坛区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绩效考评清单
2. 2021年常州市金坛区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执行情况调查表
常州市金坛区科学技术局
2021年4月19日
附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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