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智慧通企业创新管理服务网! 今天是: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当前位置:首页 >> 标准建设 >> 行业标准
关于发布《网络视听收视大数据技术规范 第1部分:总体要求》等四项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行业标准的通知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关于发布《网络视听收视大数据技术规范 第1部分:总体要求》等四项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行业标准的通知

广电发〔2021〕3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广播电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中国广播电视网络有限公司,广电总局无线局、监管中心、卫星直播中心、广科院、规划院、设计院,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办公厅、电影频道节目中心,各有关单位: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组织审查了《网络视听收视大数据技术规范 第1部分:总体要求》《网络视听收视大数据技术规范 第2部分:数据元素集》《网络视听收视大数据技术规范 第3部分:接口》和《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收视综合评价数据脱敏规则》等四项标准文件,现批准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推荐性行业标准,予以发布。

标准编号为:

GY/T 350.1-2021《网络视听收视大数据技术规范 第1部分:总体要求》

GY/T 350.2-2021《网络视听收视大数据技术规范 第2部分:数据元素集》

GY/T 350.3-2021《网络视听收视大数据技术规范 第3部分:接口》

GY/T 351-2021《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收视综合评价数据脱敏规则》

上述四项标准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标准内容在国家广播电视总局门户网站(http://www.nrta.gov.cn)公开。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

2021年5月31日 

附件:GYT 350.1-2021《网络视听收视大数据技术规范 第1部分:总体要求》.pdfGYT 350.2-2021《网络视听收视大数据技术规范 第2部分:数据元素集》.pdfGYT 350.3-2021《网络视听收视大数据技术规范 第3部分:接口》.pdfGYT 351-2021《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收视综合评价数据脱敏规则》.pdf


客服热线:0519-83297678 18001502158 18994758929 传真号码:0519-83297678
主办:常州智慧通创新创业策划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常州钟楼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710室 邮编:213000 苏ICP备11078573号
技术支持:易龙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