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道)农村工作局,新桥街道建设局:
根据《关于推进现代农业人才引育的实施办法(修订)》(常开人才办〔2019〕16号、常新农〔2019〕67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21年度新北区现代农业人才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一)引进大学生在农业领域创新创业类
1. 在农业企业就业
引进的大学生来我区在现代农业园区、农业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农业领域,直接从事以下工作:
(1)粮食作物、油料作物、纤维作物、蔬菜、瓜果、食用菌、花卉、桑茶、饲料、药用作物等的新品种选育和种植;
(2)牲畜、家禽、水产、特种经济动物饲养;
(3)农产品初深加工、农机作业和维修、农业咨询推广服务、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农产品电子商务等。
且为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所学专业为涉农专业(参照《公务员招录考试专业参考目录》中的农业类、林业类、畜牧养殖类)、工学中农业工程、生物工程专业和理学中生物学专业。
2. 自主创业
引进的大学生来我区领办、创办农业企业,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2)为企业最大自然人股东。
(二)引进现代农业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类
现代农业高层次人才是指国内外高等院校毕业,全日制农业类博士研究生或具有高级农艺师及以上职称的人才(50周岁以下,年龄计算以签订劳动合同或企业注册时间为准)。
1. 在农业企事业就业
引进的高层次人才来我区农业企事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工作。
2. 自主创业
引进的高层次人才来我区领办、创办农业企业,且为企业最大自然人股东。
二、申报时间
2021年6月30日前由符合条件的人才向区农业农村局提出申请。
三、申报和审批程序
(一)人才提交以下证明材料:
1. 在农业企事业单位就业
(1)《新北区现代农业人才认定申请表》纸质版及电子版(见附件);
(2)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最高学历学位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取得境外学位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2000年之前境外获得学位的除外)原件及复印件;
(4)职称(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非必须);
(5)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2. 自主创业
(1)《新北区现代农业人才认定申请表》纸质版及电子版(见附件);
(2)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最高学历学位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取得境外学位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2000年之前境外获得学位的除外)原件及复印件;
(4)职称(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非必须);
(5)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镇农业部门审核。
(三)区农业农村局农业农村二处进行材料初审及原件核验,报局党组审定。
(四)区农业农村局发文认定。
四、其他事项
1. 2020年1月1日后到新北区就业创业的符合条件的现代农业人才可参加此次申报;
2. 申报工作联系部门:区农业农村局农业农村二处(衡山路8号新北区农业农村局1710),电话:85127279,联系人:吴悠。
附件:新北区现代农业人才认定申请表
常州国家高新区(新北区)农业农村局
2021年6月15日
附件
新北区现代农业人才认定申请表
□大学生 □高层次人才
□就业 □创业
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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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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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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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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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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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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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院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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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学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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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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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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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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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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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联系人及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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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任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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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现职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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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工作经历
(大学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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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本人
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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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所附本人情况完全属实。
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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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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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 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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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农业部门
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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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 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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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农业农村局
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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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 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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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表一式三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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