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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注册登记和备案企业信用管理办法》所涉及法律文书格式文本的公告

关于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注册登记和备案企业信用管理办法》所涉及法律文书格式文本的公告

海关总署公告2021年第86号

现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注册登记和备案企业信用管理办法》(海关总署令第251号)执行中涉及的法律文书格式文本予以公布,自2021年11月1日起施行。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33号同时废止。

  特此公告。

  附件:

1.高级认证企业申请书

      2.中华人民共和国XX海关高级认证企业申请回执

      3.高级认证企业证书

      4.中华人民共和国XX海关未通过认证决定书

      5.中华人民共和国XX海关高级认证企业复核通知书

      6.中华人民共和国XX海关送达回证

      7.中华人民共和国XX海关通过复核决定书

      8.中华人民共和国XX海关未通过复核决定书

      9.中华人民共和国XX海关失信企业认定告知书

      10.中华人民共和国XX海关失信企业认定决定书

      11.信用修复申请书

      12.中华人民共和国XX海关信用修复申请回执

      13.中华人民共和国XX海关准予信用修复决定书

      14.中华人民共和国XX海关不予信用修复决定书

      15.中华人民共和国XX海关信用修复决定书

      16.中华人民共和国XX海关暂停管理措施决定书

      17.中华人民共和国XX海关恢复管理措施通知书

  

海关总署       

2021年10月28日

附件:附件1-17.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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