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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注册登记和备案企业信用管理办法》所涉及法律文书格式文本的公告 |
关于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注册登记和备案企业信用管理办法》所涉及法律文书格式文本的公告海关总署公告2021年第86号 现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注册登记和备案企业信用管理办法》(海关总署令第251号)执行中涉及的法律文书格式文本予以公布,自2021年11月1日起施行。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33号同时废止。 特此公告。 附件: 1.高级认证企业申请书 2.中华人民共和国XX海关高级认证企业申请回执 3.高级认证企业证书 4.中华人民共和国XX海关未通过认证决定书 5.中华人民共和国XX海关高级认证企业复核通知书 6.中华人民共和国XX海关送达回证 7.中华人民共和国XX海关通过复核决定书 8.中华人民共和国XX海关未通过复核决定书 9.中华人民共和国XX海关失信企业认定告知书 10.中华人民共和国XX海关失信企业认定决定书 11.信用修复申请书 12.中华人民共和国XX海关信用修复申请回执 13.中华人民共和国XX海关准予信用修复决定书 14.中华人民共和国XX海关不予信用修复决定书 15.中华人民共和国XX海关信用修复决定书 16.中华人民共和国XX海关暂停管理措施决定书 17.中华人民共和国XX海关恢复管理措施通知书
海关总署 2021年10月28日 附件:附件1-17.zi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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