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废机动车回收企业资质认定公示
(2021年第3号)
根据《江苏省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实施办法》,相关企业申报材料已由所在地设区市商务部门审核受理并转报,经征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生态环境厅同意,省商务厅组织专家现场验收并通过,符合资质认定条件,现拟予公示(名单见下表),公示时间为2021年11月4日-2021年11月10日。
如有异议,请于2021年11月10日前,将有关材料发送至省商务厅。地址:南京市北京东路29号,邮编:210008,电话:025-57710453,025-57710442,电子邮箱:spc@jiangsudoc.gov.cn,监督电话:025-57710166。
2021年11月3日
序号
企业名称
所在地区
1
常州鼎信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常州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