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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业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

       日前,北交所公布了《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业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明确了30项北交所IPO审核标准。

       同时,北交所IPO审核标准明确禁止金融业、房地产业、产能过剩行业、淘汰类行业以及学前教育、学科类培训等企业上市,其他行业不限制,但需要充分论证创新特征。


文件全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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