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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促进创新发展的若干政策系列实施细则》(常政办发〔2021〕21号)、《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常州市创新发展专项资金(新型研发机构)项目的通知》(常科发〔2021〕158号),经形式审查、专家评审(论证)、会商审议、现场核查、局长办公会、局党组会等程序,现将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12月20日—12月24日17:00时。
公示期间如对项目有异议的,请以书面方式向我局反映。以个人名义提出异议的,需写明自己的真实姓名、单位、职务职称、联系地址及电话等;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需加盖单位公章,并写明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业务咨询:常州市科技局产学研合作处
电话:85681559
监督投诉:常州市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
电话:85689160
邮政编码:213022
附件:2021年常州市新型研发机构建设项目表
常州市科学技术局
2021年12月17日
附件:
2021年常州市新型研发机构建设项目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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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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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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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担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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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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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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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恒嘉华智能制造研究院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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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恒嘉华智能制造研究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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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区科技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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