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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下达2012年省级现代农业服务体系建设——农业信息服务全覆盖工程建设项目资金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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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农委:关于下达2012年省级现代农业服务体系建设——农业信息服务全覆盖工程建设项目资金的通知发布单位:江苏省农委 时间:2012-07-05 苏财农〔2012〕97号 苏农计〔2012〕111号 各有关市、县(市)财政局、农委(农林局、农业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农委、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2年省级现代农业服务体系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苏农计〔2012〕72号、苏财农〔2012〕34号)要求,经对各地申报项目进行评审筛选,现将2012年农业信息服务全覆盖工程建设项目资金下达给你们(详见附件),请列入2012年“ 2130106技术推广与培训”预算支出科目,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地方各级农业主管部门要督促项目单位抓紧组织实施,确保年底前完成项目实施任务,确保项目建设质量,切实发挥项目作用。 二、各地要切实加强资金管理,规范资金支出范围,确保专款专用。“12316”三农热线工作站建设项目资金主要用于通信(含中继线)费用支出、“12316”惠农短信用户发展、短信采编和发送、专家咨询服务补助及“12316”宣传;远程视频监控系统建设项目资金主要用于硬件购置和软件开发;村综合信息服务站建设项目资金主要用于触摸屏软硬件购置、系统维护和资源建设。要认真履行项目配套资金承诺,确保项目建设质量。 三、从今年起,省级农业信息服务全覆盖建设工程建设项目资金不再实行财政报账制,资金管理采取先建后补、以奖代补。各市、县(市)财政部门在收到省下达资金文件后,先预拨项目实施单位省级补助资金60%部分,待项目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后再拨付40%部分。对村综合信息服务站建设项目,今年省财政先拨付项目财政补助总额的50%,待项目验收通过后,明年再拨付剩余的50%。各地财政部门要依据经农业部门审核的经费预算、实施方案及考核验收资料等,加快资金拨付,加强项目监督检查与指导,严禁擅自变更项目实施内容、挤占挪用项目资金。 四、各级农业部门要认真总结项目执行情况,并将总结材料在年底前报省农委。项目执行及检查情况将作为以后年度项目安排的重要依据。 联系人:省农委赵霞、陈华,025-86263613、86263714。 附件:1.2012年省级农业信息服务全覆盖工程建设项目资金安排汇总表(不下发) 2.2012年省级农业信息服务全覆盖工程建设项目资金安排明细表(分市、县下发) 二〇一二年六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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