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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12-7-12    消息来源:江苏省中小企业网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

      现就调整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附列资料(表一)中“简易征收办法征收增值税货物的销售额和应纳税额明细”部分增加3%征收率,供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根据现行规定,选择简易办法按照销售额和3%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时填报。

  二、各地税务机关应做好纳税人增值税纳税申报宣传和培训辅导工作。

  三、本公告自2012年7月1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二○一二年六月二十九日
 


关键字: 增值税 纳税 申报  
文号:2012年第31号 发文日期:2012-06-29 15:41:00 生效日期:2012-07-01 15:41:00 失效日期:
文件分类: 公告      附件:

发文部门:税务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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