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农业机械试验鉴定办法》(农业农村部令2018年第3号)、农业农村部《关于印发<农业机械试验鉴定工作规范>的通知》(农机发〔2019〕3号)有关规定,江苏省农业机械试验鉴定站组织对江苏省农业机械专项鉴定大纲《空气源热泵机组》(DG32/Z013-2020)进行修订,并通过专家审定。现将《空气源热泵机组》(修订稿)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12月15日至12月23日。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通过电子邮件形式反馈至江苏省农业机械试验鉴定站。联系人:张婕,电话:025-86496011;邮箱:njbz939@126.com。
附件:DG32/Z013-2022空气源热泵机组(修订稿)
江苏省农业农村厅
2022年12月15日
DG32Z 013—2022空气源热泵机组(修订稿)2022.12.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