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辖市(区)科技局、财政局,常州经济开发区科技金融局、财政局,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532”发展战略,推动《常州市“十四五”科技创新发展规划》实施,围绕“国际化智造名城、长三角中轴枢纽”城市定位,加快建设创新引领、人才汇聚的现代化常州,进一步培育民生科技相关产业,着力提升科技惠民的能力和水平,现启动2023年常州市重点研发计划(社会发展科技支撑)项目的申报工作。
一、支持重点
围绕人民生活高质量的要求,推进科技惠民行动计划,重点支持生命健康、生态环境、公共安全和公共服务等重点领域的技术研究和科技示范,培育民生科技相关产业,着力提升科技惠民的能力和水平,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及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二、指南方向及支持方式
(一)指南方向
1.重点项目
(1)重大科技示范
3001公共安全管理数字化转型关键技术研究与集成示范。
3002开展水生态环境监测、治理关键技术研究与系统集成示范。
3003高发恶性肿瘤早期精准诊断、多技术融合规范化治疗及临床转化示范。
3004地质灾害和水患灾害监测预警技术研究及集成示范。
3005 开展大气污染、固体废弃物污染、土壤污染防治、治理、修复、利用等关键技术研究与应用示范。
3006 在智慧教育、智慧交通、智慧医疗、智慧社区、智慧旅游、智慧养老等重点领域,通过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应用示范。
3001、3002、3003、3004采取定向委托组织方式,分别由市公安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卫健委、市应急管理局负责推荐申报。
(2)临床重大技术创新
3101聚焦我市生命健康领域的重点创新需求,大力推进临床前瞻性技术创新,围绕重大、疑难疾病以及常见病防治工作中的临床诊疗,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开展医学前沿技术的临床转化应用研究,取得一批诊断、治疗、康复的临床应用新技术,建立规范化的治疗策略,有效解决临床实际问题,形成我市相关临床领域的技术特色和人才优势。
2.面上项目
(1)公共卫生
3201生物细胞免疫治疗、干细胞与再生医学关键技术应用研究。
3202 重大传染病、多发病、职业病的安全防治等领域开展预防控制关键技术的应用研究。
3203 老年健康、残疾人及慢病患者康复、智慧养老关键技术应用研究。
3204 妇女健康、出生缺陷及儿童健康关键技术应用研究。
3205 中医在重大疾病、慢性病、妇幼疾病等方面关键技术应用研究。
3206 孟河医派在中医药临床诊疗方面关键技术应用研究。
3207实验动物关键技术应用研究。
(2)生态环境
3301聚焦我市碳达峰碳中和的需求,开展低碳、零碳、负碳关键核心技术应用研究。
3302 大气污染、水污染、土壤污染、废弃物污染等在监测、防治、修复以及生态效应等长江大保护关键技术应用研究。
3303 固体废弃物、废水、废气处理及资源化利用关键技术应用研究。
3304塑料制品、氟化物污染防治关键技术应用研究。
(3)公共安全
3401地震、地质、火灾、气象等灾害监测预警、防御、防护及应急救助关键技术应用研究。
3402生产安全、保密及网络信息安全、社会治安防控关键技术应用研究。
3403危化品安全、危险废物处置方面关键技术应用研究。
3404道路交通联网联控新技术研发关键技术应用研究。
3405农产品及食品安全关键技术应用研究。
(4)公共服务
3501综合运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技术,推进文化、教育、体育、卫生、社会保障等智慧城市建设领域社会化管理服务方面的应用研究。
3502全民健身、青少年体育和竞技体育关键技术应用研究。
3503文物保护与文化传承关键技术应用研究。
3.生物医药项目
(1)资助类项目
3601 2021年以来完成不同阶段临床试验的创新药、改良型新药。
36022021年以来由我市注册申请人获得许可并在我市生产的创新药、改良型新药。
36032021年以来对进入国家和江苏省创新医疗器械特别审查程序的医疗器械产品。
36042021年以来对进入国家创新医疗器械特别审查程序的医疗器械产品,并首次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书(第三类)且在我市生产的医疗器械产品。
(2)竞争类项目
3701 生物医药关键核心技术攻关。
3702 医疗器械关键核心技术攻关。
(二)支持方式
重点和面上、生物医药竞争类项目采用前资助的方式支持,即市科技局组织专家评审后择优下达资助经费,在项目执行期到期后的半年内,按照相关规定进行项目验收。生物医药资助类项目采用后补助的方式支持,由市科技局组织专家评审后择优下达资助经费。
三、申报条件
(一)申报单位条件
1.申报单位应为常州市行政区划内(除溧阳市)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
2.申报单位应具有健全的科研管理制度,财务管理机构健全,财务管理规范,建立研发费用辅助账,有研发投入且按规定进行年度会计核算。项目申报时,企业应如实填报上年度企业研发投入情况和本年度研发投入预算情况。
3.申报单位具有较强的技术创新能力,具备完成项目所必需的技术人才、技术条件、技术装备和示范建设的基础,掌握所申报项目领域的国内外研究动态,并具备一定的前期研究工作基础
4.申报单位应具有完成申报项目所需的配套资金,自筹资金应不低于申请资助金额。
5.同一企业同一年度只能申报1项重点研发计划(产业前瞻与关键核心技术、农业科技支撑、社会发展科技支撑)或科技成果转化培育计划项目。
(二)项目负责人条件
1.项目负责人应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职业道德和实施项目所需的组织与管理协调能力。
2.项目负责人应是项目第一承担单位的正式在职人员,并能在法定退休年龄前完成所申报的项目。
3.同一项目负责人同一年度只能申报1项重点研发计划(产业前瞻与关键核心技术、农业科技支撑、社会发展科技支撑)或科技成果转化培育计划项目。
(三)申报项目条件
1.申报项目必须符合指南方向。实施方案必须科学合理,实施内容明确,技术路线成熟,预期目标具体,经费预算合理。
2.项目实施周期一般不超过两年。第一承担单位必须为项目建设与运行的主体,鼓励产学研合作联合申报。
3.项目主要研究和示范工作须在我市完成,并在我市有明确的应用和推广前景。
(四)重点支持类
1. 重点支持高层次人才牵头的项目。
2.重点支持能为完成任务提供充足自筹资金的项目。
(五)限制申报类
1.项目负责人或企业承担的市科技计划项目,存在下列情况之一,该项目负责人或企业不得申报:
(1)未填报2022年市科技计划在研项目执行情况表;
(2)2021年1月1日起,有终止、撤销;
(3)2022年1月1日起,有总结结题;
(4)截止2023年1月1日,有应结未结。
2.项目负责人存在下列情况之一,不得申报:
(1)在研和拟申报市科技计划项目达到3项及以上;
(2)有在研的市科技成果转化培育计划项目;
(3)有在研的市重点研发计划(产业前瞻与关键核心技术、农业科技支撑、社会发展科技支撑)项目。
3.企业在研的重点研发计划(产业前瞻与关键核心技术、农业科技支撑、社会发展科技支撑)和科技成果转化培育计划项目达到2项及以上,该企业不得申报。
4.研发内容相同或相近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5.已获国家、省、市财政专项资金支持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6.未按要求完成上年度科技统计的企业不得申报。
(六)其他有关事项
1. 2023年常州市科技计划体系见附件。
2.全面实施科研诚信承诺制。项目负责人和承担单位必须在项目申报时签署科研诚信承诺书,进一步明确各自承诺事项和违背相关承诺的责任。有不良信用记录的单位和个人,不得申报本年度市科技计划项目。
3.项目研究要克服唯论文、唯职称、唯学历、唯奖项倾向。研究涉及人体研究、实验动物、人工智能的项目,应严格遵守科技伦理、实验动物、人类遗传资源管理等有关规定的要求。
4.严格落实审核推荐责任,项目申报单位和主管部门按照《常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常科发〔2021〕20号)等文件要求,对申报材料内容进行严格把关,严格履行项目审核推荐职责。项目申报单位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有法人主体责任,在项目申报、立项和实施过程中相关责任主体有弄虚作假、学术剽窃、冒名顶替、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等不良信用行为的,一经查实,将记入信用档案,并按《常州市科技计划项目信用管理办法(试行)》(常科发〔2020〕97号)做出相应处理。
5.切实落实廉政风险防控要求,按照管行业就要管党风廉政建设的要求,严格落实省、市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相关要求,把党风廉政建设和科技计划项目组织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切实加强关键环节和重点岗位的廉政风险防控。严格执行科技部《科学技术活动评审工作中请托行为处理规定(试行)》(国科发监〔2020〕360号)要求,对因“打招呼”“走关系”等请托行为所获得的项目,将撤销立项资格,追回全部市资助经费,并对相关责任人或单位进行严肃处理。
四、申报程序
(一)申报方式
1.采取网上申报和书面申报相结合的方式,要确保书面材料与网上材料的一致性。
2.新申报单位须注册,由市科技局审核通过方可登录。项目申报系统1月11日开放。
(二)网上申报
通过“常州市创新创业服务平台”首页上的“2023年常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链接或直接登录常州市科学技术局网站,点击“企事业单位入口”, 进入“常州市科技管理综合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市科技服务平台),注册登录后填写并上传材料。
高等院校与医疗机构的法人用户,登录系统后,在右上角点击“下属用户”菜单,建立下属用户后进行项目申报。
(三)书面材料
1.项目信息表、任务书摘要(或可研摘要、实施情况报告摘要)、项目负责人基本信息表和企业科技发展报告(在市科技服务平台中在线填写);
2.设计任务书(或项目申报书、可研报告、实施情况报告,格式请到常州市科学技术局网站通知公告栏下载)、财务报表、审计报告;
3.每个项目应提供一份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申请使用科研诚信承诺书(项目负责人科研诚信承诺书、项目承担单位科研诚信承诺书,固定格式见附件或在市科技服务平台附件中下载)。签字盖章后扫描并上传至系统,承诺书原件不要和书面材料装订在一起,由主管部门汇总后统一提交至常州市科技资源统筹服务中心科技项目服务科(常州市广化街1号金谷大厦9楼910室);
4.申报项目需经主管部门网上审核通过后,在市科技服务平台中生成并打印带水印的书面材料。
(四)申报推荐
1.项目申报按属地化管理,各主管部门务必认真审核,申报材料经主管部门网上确认推荐后,原则上不予退回。
2.本项目申报采用限额制,具体限额数量如下:金坛区10项,武进区28项(其中常州科教城不超过8项),新北区18项,天宁区7项,钟楼区7项,常州经济开发区7项,常州大学9项,江苏理工学院、常州工学院、河海大学常州校区各6项,常州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常州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常州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常州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常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江苏城乡建设职业学院各2项,市卫生系统23项(其中第一人民医院、第二人民医院各5项),市生态环境局5项,其他市属单位3项,合计150项。请各主管部门、相关单位严格按照限额数量组织申报。
3. 2022常州“国际智造”创新创业大赛获一、二、三等奖的企业(含获奖团队注册的企业),申报市重点研发计划(产业前瞻与关键核心技术、农业科技支撑、社会发展科技支撑)或科技成果转化计划项目,在符合计划指南与申报通知要求下,不占用所在区域的申报限额。
4.生物医药资助类项目请选择“科技支撑计划(社会发展)(后补助)”进行申报,申报数量不计入申报限额。
5.常州大学、江苏理工学院、河海大学常州校区、常州工学院直接申报至市科技局。市属单位分别由各主管部门推荐,其余单位按属地化管理,分别由各辖区科技局负责推荐。
(五)截止时间及材料报送
1.书面材料一律用A4纸打印,左侧装订,经主管部门审核签章后上报一式一份。书面材料由主管部门汇总后统一送至常州市科技资源统筹服务中心科技项目服务科(常州市广化街1号金谷大厦9楼910室)。
2.网上申报截止时间2月21日17:00,书面材料截止时间2月28日17:00。
(六)联系方式
1.常州市科技资源统筹服务中心科技项目服务科:滕一万,黄浩艳,李章林;联系电话:88101380,88105072,88119160。
2.申报系统技术支持联系电话:88120195。
3.市科技局农社处:汤夕勤;联系电话:85681539。
附件:1. 2023年常州市科技计划体系
2. 科研诚信承诺书(项目负责人、承担单位)
3. 2023年常州市重点研发计划(社会发展科技支撑)项目申报书
常州市科学技术局 常州市财政局
2023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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