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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常州市2023年度工信项目申报汇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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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报时间:每年3、4月 ● 奖励方式:当年度荣誉认定,下年度市级奖励。
二、专精特新 共分3个等级:国家级、省级、市级 (一)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 申报时间:每年5、6月 ● 奖励方式:当年度荣誉认定,下年度市级资金奖励。 (二)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 申报时间:每年9、10月 ● 奖励方式:当年度荣誉认定,下年度市级资金奖励。 (三)市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 申报时间:每年4、5月 ● 奖励方式:年度荣誉认定,当年度区级资金奖励。 (四)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能力提升项目(省资金项目) ● 申报时间:每年10、11月 ● 奖励方式:当年度申报入库,下年度省择优进行资金奖励。 (五)中小微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市资金项目) ● 申报时间:每年7月 ● 奖励方式:当年度申报入库,当年度市级资金奖励。
三、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 主要分2个等级:国家级、省级 (一)国家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 ● 申报时间:每年5月 ● 奖励方式:当年度荣誉认定,下年度市级资金奖励。 (二)省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 ● 申报时间:每年8月 ● 奖励方式:当年度荣誉认定,下年度市级资金奖励(四星以上)。
四、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 主要分2个等级:国家级、省级 (一)国家级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 ● 申报时间:每年5月 ● 奖励方式:当年度荣誉认定,下年度市级资金奖励。 (二)省级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 ● 申报时间:每年9、10月 ● 奖励方式:当年度荣誉认定,下年度市级资金奖励。
五、企业技术中心 共分3个等级:国家级、省级、市级 (一)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 ● 申报时间:每年4月 ● 奖励方式:当年度荣誉认定,下年度市级资金奖励。 (二)省级企业技术中心 ● 申报时间:每年6月 ● 奖励方式:当年度荣誉认定,下年度市级资金奖励。 (三)市级企业技术中心 ● 申报时间:每年7月 ● 奖励方式:当年度荣誉认定,下年度区级资金奖励。
六、省级新技术新产品 ● 申报时间:上半年4月,下半年10月 ● 奖励方式:对当年度新列入江苏省重点推广应用目录的新技术新产品企业给予资金支持。对提供示范应用场景的搭建单位给予当年度首次购买使用该新技术新产品开票金额20%的支持,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有条件的企业产品可以向省工信厅申请“两新”产品鉴定。
七、质量标杆 共分3个等级:国家级、省级、市级 (一)国家级质量标杆 ● 申报时间:每年5月 ● 奖励方式:当年度荣誉认定,下年度市级资金奖励。 (二)省级质量标杆 ● 申报时间:每年4月 ● 奖励方式:当年度荣誉认定。 (三)市级质量标杆 ● 申报时间:每年10月 ● 奖励方式:当年度荣誉认定。
八、工业设计中心 共分3个等级:国家级、省级、市级 (一)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 ● 申报时间:每年4月 ● 奖励方式:当年度荣誉认定,下年度市级资金奖励。 (二)省级工业设计中心 ● 申报时间:每年1月 ● 奖励方式:当年度荣誉认定,下年度市级资金奖励。 (三)市级工业设计中心 ● 申报时间:每年4月 ● 奖励方式:当年度荣誉认定,下年度区级资金奖励。
九、服务型制造 共分3个等级:国家级、省级、市级 (一)国家级服务型制造 ● 申报时间:每年3月 ● 奖励方式:当年度荣誉认定,下年度市级资金奖励。 (二)省级服务型制造 ● 申报时间:每年4月 ● 奖励方式:当年度荣誉认定,下年度市级资金奖励。 (三)服务化改造升级标杆示范项目 ● 申报时间:每年5月 ● 奖励方式:按不超过项目总投入的10%予以补助,单个项目支持额度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四)市级服务型制造 ● 申报时间:每年10月 ● 奖励方式:当年度荣誉认定,下年度区级资金奖励。
十、智能车间 主要分2个等级:省级、市级 (一)省、市智能车间 ● 申报时间:每年7月 ● 奖励方式:当年度荣誉认定,下年度区级资金奖励。
十一、技改项目 主要分2个等级:省级、市级 (一)省技改项目 ● 申报时间:每年11月 ● 奖励方式:按不超过项目总投入的10%予以补助,单个项目支持额度最高不超过4000万元。首次拨付补助资金总额的50%,通过验收审核后,拨付剩余资金。 (二)市技改项目 ● 申报时间:每年5月 ● 奖励方式:事后项目,当年度市级资金奖励。
十二、节能和循环经济 (一)省级绿色化改造升级项目 ● 申报时间:每年5、6月 ● 奖励方式:按不超过项目总投入的20%予以补助,单个项目支持额度最高不超过2000万元。首次拨付补助资金总额的50%,通过验收审核后,再拨付剩余50%资金。 (二)市级节能与循环经济项目 ● 申报时间:每年3月 ● 奖励方式:当年度市级资金奖励。
十三、绿色制造 共分3个等级:国家级、省级、市级 其中国家级分绿色工厂、绿色设计产品、绿色工业园区、绿色供应链;省市级主要是绿色工厂。 (一)国家绿色制造 ● 申报时间:每年9月 ● 奖励方式:当年度荣誉认定,下年度市级资金奖励。 (二)省级绿色工厂 ● 申报时间:每年8月 ● 奖励方式:当年度荣誉认定,下年度市级资金奖励。 (三)市级绿色工厂 ● 申报时间:每年3月 ● 奖励方式:当年度荣誉认定,下年度区级资金奖励。
十四、常州市创新产品 ● 申报时间:每年9月 ● 奖励方式:创新产品(生产方)可享受首张订单保险补贴:保险补贴按投保年度实际支付保费的80%,同时实际投保费率不超过3%的费率上限计算。单个创新产品购买一种保险产品最高可获得10万元保险补贴,购买多个保险产品最高可获得50万元保险补贴;保险期限原则上为一年,企业可根据需要进行续保。保险补贴时间按保险期限据实核算,原则上不超过2年。 常州本地采购方可享受常州市创新产品首购风险补偿:按照首购首批次采购金额(含税)的8%给予风险补偿,单个采购人总风险补偿金额不超过30万元。首购金额以购货发票金额为准。
十五、常州市星级企业 ● 申报时间:每年11月 ● 奖励方式:当年度荣誉认定,市委、市政府颁发奖牌、奖章。
十六、两化融合类项目 共2个等级:国家级、省级 (一)国家两化融合管理体系(升级版)贯标 ● 申报时间:全年均可开展贯标工作 (二)江苏省两化融合管理体系(升级版)贯标试点企业 ● 申报时间:每年4月 ● 奖励方式:三年内,市工信对列入试点,通过单元级(AA)、流程级(AAA)贯标评定,且符合市工业互联网专项资金申报要求的企业,给予不超过咨询和评定费用的50%,总额不超过12万元、2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十七、工业互联网类项目 (一)工信部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项目 ● 申报时间:每年10月 ● 奖励方式:当年度荣誉认定。 (二)工信部工业互联网平台创新领航应用案例 ● 申报时间:每年10月 ● 奖励方式:当年度荣誉认定。 (三)工信部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试点示范项目 ● 申报时间:每年8月 ● 奖励方式:当年度荣誉认定。 (四)2022年江苏省工业互联网示范工程项目 ● 申报时间:每年9月 ● 奖励方式:大力支持省工业互联网发展示范企业申报省级工业和信息产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工业互联网类项目,优先推荐省工业互联网发展示范企业申报国家级工业互联网类相关项目。 (五)江苏省星级上云企业认定 ● 申报时间:每年3月、9月二批 ● 奖励方式:通过认定的企业给予资金奖励。 (六)2022年江苏省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示范企业培育遴选 ● 申报时间:每年3月 ● 奖励方式:当年度荣誉认定。 (七)江苏省5G全连接工厂 ● 申报时间:每年10月 ● 奖励方式:当年度荣誉认定。
十八、信息消费类项目 (一)智慧江苏重点工程建设 ● 申报时间:每年9月 ● 奖励方式:当年度荣誉认定。 (二)智慧健康养老试点示范 ● 申报时间:每年9月 ● 奖励方式:当年度荣誉认定。 (三)江苏省信息消费星级体验中心 ● 申报时间:每年4月 ● 奖励方式:当年度荣誉认定。
十九、信息安全类项目 共2个等级:省级、市级 (一)江苏省工业信息安全防护星级企业 ● 申报时间:每年7月 ● 奖励方式:当年度荣誉认定。 (二)常州市工业信息安全防护星级企业 ● 申报时间:每年4月 ● 奖励方式:在培育企业中择优推荐申报省级工业信息安全防护星级企业。
二十、电子信息和软件服务业类项目 (一) 江苏省规划布局内重点软件企业和专精特新软件企业 ● 申报时间:每年8月 ● 奖励方式:当年度荣誉认定。 (一) 江苏省信息技术应用创新优秀解决方案 ● 申报时间:每年9月 ● 奖励方式:面向全省发布江苏省信息技术应用创新优秀解决方案(含应用示范案例)成果,进行推广宣传,并向国家和地方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行业用户、产业园区、投资机构等单位进行推荐参考,助力企业获取产业资源,加快孵化优质信创项目。 (三) 江苏省重点领域首版次软件产品应用推广指导目录 ● 申报时间:每年7月 ● 奖励方式:当年度荣誉认定。
二十一、智能制造类 (一)国家四部委智能制造试点示范行动 ● 申报时间:每年11月 ● 奖励方式:当年度荣誉认定。 (二)江苏省智能制造示范工厂 ● 申报时间:每年10月 ● 奖励方式:当年度荣誉认定,可以参加省相关资金项目申报。 (三)江苏省智能制造领军服务机构 ● 申报时间:每年8月 ● 奖励方式:当年度荣誉认定。 (四)常州市“智改数转”服务商 ● 申报时间:每年3月 ● 奖励方式:入选单位上个自然年内成功服务常州市企业数达到一定数量,且合同订单发票金额满足相关要求,可参与常州市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申报。(具体数量要求需视当年政策而定)。将择优给予上述订单形成的开票销售金额(含税)15%的补贴,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二十二、首台(套)重大装备及关键部件认定 (一)江苏省首台套重大装备 ● 申报时间:每年7月 ● 奖励方式:按设备价值给予一定比例补贴。 (二)苏锡常首台套重大装备 ● 申报时间:每年10月 ● 奖励方式:按设备价值给予一定比例补贴。 (三)常州市首台套重大装备及关键零部件 ● 申报时间:每年4月 ● 奖励方式:被认定装备可参与苏锡常首台套申报。
二十三、集成电路类常州市集成电路专项资金 ● 申报时间:每年5月 ● 奖励方式:下年度市级资金奖励。
备注:以上内容供参考,最终以各级部门出台的相关政策为准!
● 申报时间:每年3、4月 ● 奖励方式:当年度荣誉认定,下年度市级奖励。
二、专精特新 共分3个等级:国家级、省级、市级 (一)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 申报时间:每年5、6月 ● 奖励方式:当年度荣誉认定,下年度市级资金奖励。 (二)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 申报时间:每年9、10月 ● 奖励方式:当年度荣誉认定,下年度市级资金奖励。 (三)市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 申报时间:每年4、5月 ● 奖励方式:年度荣誉认定,当年度区级资金奖励。 (四)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能力提升项目(省资金项目) ● 申报时间:每年10、11月 ● 奖励方式:当年度申报入库,下年度省择优进行资金奖励。 (五)中小微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市资金项目) ● 申报时间:每年7月 ● 奖励方式:当年度申报入库,当年度市级资金奖励。
三、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 主要分2个等级:国家级、省级 (一)国家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 ● 申报时间:每年5月 ● 奖励方式:当年度荣誉认定,下年度市级资金奖励。 (二)省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 ● 申报时间:每年8月 ● 奖励方式:当年度荣誉认定,下年度市级资金奖励(四星以上)。
四、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 主要分2个等级:国家级、省级 (一)国家级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 ● 申报时间:每年5月 ● 奖励方式:当年度荣誉认定,下年度市级资金奖励。 (二)省级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 ● 申报时间:每年9、10月 ● 奖励方式:当年度荣誉认定,下年度市级资金奖励。
五、企业技术中心 共分3个等级:国家级、省级、市级 (一)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 ● 申报时间:每年4月 ● 奖励方式:当年度荣誉认定,下年度市级资金奖励。 (二)省级企业技术中心 ● 申报时间:每年6月 ● 奖励方式:当年度荣誉认定,下年度市级资金奖励。 (三)市级企业技术中心 ● 申报时间:每年7月 ● 奖励方式:当年度荣誉认定,下年度区级资金奖励。
六、省级新技术新产品 ● 申报时间:上半年4月,下半年10月 ● 奖励方式:对当年度新列入江苏省重点推广应用目录的新技术新产品企业给予资金支持。对提供示范应用场景的搭建单位给予当年度首次购买使用该新技术新产品开票金额20%的支持,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有条件的企业产品可以向省工信厅申请“两新”产品鉴定。
七、质量标杆 共分3个等级:国家级、省级、市级 (一)国家级质量标杆 ● 申报时间:每年5月 ● 奖励方式:当年度荣誉认定,下年度市级资金奖励。 (二)省级质量标杆 ● 申报时间:每年4月 ● 奖励方式:当年度荣誉认定。 (三)市级质量标杆 ● 申报时间:每年10月 ● 奖励方式:当年度荣誉认定。
八、工业设计中心 共分3个等级:国家级、省级、市级 (一)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 ● 申报时间:每年4月 ● 奖励方式:当年度荣誉认定,下年度市级资金奖励。 (二)省级工业设计中心 ● 申报时间:每年1月 ● 奖励方式:当年度荣誉认定,下年度市级资金奖励。 (三)市级工业设计中心 ● 申报时间:每年4月 ● 奖励方式:当年度荣誉认定,下年度区级资金奖励。
九、服务型制造 共分3个等级:国家级、省级、市级 (一)国家级服务型制造 ● 申报时间:每年3月 ● 奖励方式:当年度荣誉认定,下年度市级资金奖励。 (二)省级服务型制造 ● 申报时间:每年4月 ● 奖励方式:当年度荣誉认定,下年度市级资金奖励。 (三)服务化改造升级标杆示范项目 ● 申报时间:每年5月 ● 奖励方式:按不超过项目总投入的10%予以补助,单个项目支持额度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四)市级服务型制造 ● 申报时间:每年10月 ● 奖励方式:当年度荣誉认定,下年度区级资金奖励。
十、智能车间 主要分2个等级:省级、市级 (一)省、市智能车间 ● 申报时间:每年7月 ● 奖励方式:当年度荣誉认定,下年度区级资金奖励。
十一、技改项目 主要分2个等级:省级、市级 (一)省技改项目 ● 申报时间:每年11月 ● 奖励方式:按不超过项目总投入的10%予以补助,单个项目支持额度最高不超过4000万元。首次拨付补助资金总额的50%,通过验收审核后,拨付剩余资金。 (二)市技改项目 ● 申报时间:每年5月 ● 奖励方式:事后项目,当年度市级资金奖励。
十二、节能和循环经济 (一)省级绿色化改造升级项目 ● 申报时间:每年5、6月 ● 奖励方式:按不超过项目总投入的20%予以补助,单个项目支持额度最高不超过2000万元。首次拨付补助资金总额的50%,通过验收审核后,再拨付剩余50%资金。 (二)市级节能与循环经济项目 ● 申报时间:每年3月 ● 奖励方式:当年度市级资金奖励。
十三、绿色制造 共分3个等级:国家级、省级、市级 其中国家级分绿色工厂、绿色设计产品、绿色工业园区、绿色供应链;省市级主要是绿色工厂。 (一)国家绿色制造 ● 申报时间:每年9月 ● 奖励方式:当年度荣誉认定,下年度市级资金奖励。 (二)省级绿色工厂 ● 申报时间:每年8月 ● 奖励方式:当年度荣誉认定,下年度市级资金奖励。 (三)市级绿色工厂 ● 申报时间:每年3月 ● 奖励方式:当年度荣誉认定,下年度区级资金奖励。
十四、常州市创新产品 ● 申报时间:每年9月 ● 奖励方式:创新产品(生产方)可享受首张订单保险补贴:保险补贴按投保年度实际支付保费的80%,同时实际投保费率不超过3%的费率上限计算。单个创新产品购买一种保险产品最高可获得10万元保险补贴,购买多个保险产品最高可获得50万元保险补贴;保险期限原则上为一年,企业可根据需要进行续保。保险补贴时间按保险期限据实核算,原则上不超过2年。 常州本地采购方可享受常州市创新产品首购风险补偿:按照首购首批次采购金额(含税)的8%给予风险补偿,单个采购人总风险补偿金额不超过30万元。首购金额以购货发票金额为准。
十五、常州市星级企业 ● 申报时间:每年11月 ● 奖励方式:当年度荣誉认定,市委、市政府颁发奖牌、奖章。
十六、两化融合类项目 共2个等级:国家级、省级 (一)国家两化融合管理体系(升级版)贯标 ● 申报时间:全年均可开展贯标工作 (二)江苏省两化融合管理体系(升级版)贯标试点企业 ● 申报时间:每年4月 ● 奖励方式:三年内,市工信对列入试点,通过单元级(AA)、流程级(AAA)贯标评定,且符合市工业互联网专项资金申报要求的企业,给予不超过咨询和评定费用的50%,总额不超过12万元、2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十七、工业互联网类项目 (一)工信部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项目 ● 申报时间:每年10月 ● 奖励方式:当年度荣誉认定。 (二)工信部工业互联网平台创新领航应用案例 ● 申报时间:每年10月 ● 奖励方式:当年度荣誉认定。 (三)工信部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试点示范项目 ● 申报时间:每年8月 ● 奖励方式:当年度荣誉认定。 (四)2022年江苏省工业互联网示范工程项目 ● 申报时间:每年9月 ● 奖励方式:大力支持省工业互联网发展示范企业申报省级工业和信息产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工业互联网类项目,优先推荐省工业互联网发展示范企业申报国家级工业互联网类相关项目。 (五)江苏省星级上云企业认定 ● 申报时间:每年3月、9月二批 ● 奖励方式:通过认定的企业给予资金奖励。 (六)2022年江苏省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示范企业培育遴选 ● 申报时间:每年3月 ● 奖励方式:当年度荣誉认定。 (七)江苏省5G全连接工厂 ● 申报时间:每年10月 ● 奖励方式:当年度荣誉认定。
十八、信息消费类项目 (一)智慧江苏重点工程建设 ● 申报时间:每年9月 ● 奖励方式:当年度荣誉认定。 (二)智慧健康养老试点示范 ● 申报时间:每年9月 ● 奖励方式:当年度荣誉认定。 (三)江苏省信息消费星级体验中心 ● 申报时间:每年4月 ● 奖励方式:当年度荣誉认定。
十九、信息安全类项目 共2个等级:省级、市级 (一)江苏省工业信息安全防护星级企业 ● 申报时间:每年7月 ● 奖励方式:当年度荣誉认定。 (二)常州市工业信息安全防护星级企业 ● 申报时间:每年4月 ● 奖励方式:在培育企业中择优推荐申报省级工业信息安全防护星级企业。
二十、电子信息和软件服务业类项目 (一) 江苏省规划布局内重点软件企业和专精特新软件企业 ● 申报时间:每年8月 ● 奖励方式:当年度荣誉认定。 (一) 江苏省信息技术应用创新优秀解决方案 ● 申报时间:每年9月 ● 奖励方式:面向全省发布江苏省信息技术应用创新优秀解决方案(含应用示范案例)成果,进行推广宣传,并向国家和地方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行业用户、产业园区、投资机构等单位进行推荐参考,助力企业获取产业资源,加快孵化优质信创项目。 (三) 江苏省重点领域首版次软件产品应用推广指导目录 ● 申报时间:每年7月 ● 奖励方式:当年度荣誉认定。
二十一、智能制造类 (一)国家四部委智能制造试点示范行动 ● 申报时间:每年11月 ● 奖励方式:当年度荣誉认定。 (二)江苏省智能制造示范工厂 ● 申报时间:每年10月 ● 奖励方式:当年度荣誉认定,可以参加省相关资金项目申报。 (三)江苏省智能制造领军服务机构 ● 申报时间:每年8月 ● 奖励方式:当年度荣誉认定。 (四)常州市“智改数转”服务商 ● 申报时间:每年3月 ● 奖励方式:入选单位上个自然年内成功服务常州市企业数达到一定数量,且合同订单发票金额满足相关要求,可参与常州市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申报。(具体数量要求需视当年政策而定)。将择优给予上述订单形成的开票销售金额(含税)15%的补贴,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二十二、首台(套)重大装备及关键部件认定 (一)江苏省首台套重大装备 ● 申报时间:每年7月 ● 奖励方式:按设备价值给予一定比例补贴。 (二)苏锡常首台套重大装备 ● 申报时间:每年10月 ● 奖励方式:按设备价值给予一定比例补贴。 (三)常州市首台套重大装备及关键零部件 ● 申报时间:每年4月 ● 奖励方式:被认定装备可参与苏锡常首台套申报。
二十三、集成电路类常州市集成电路专项资金 ● 申报时间:每年5月 ● 奖励方式:下年度市级资金奖励。
备注:以上内容供参考,最终以各级部门出台的相关政策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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