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辖(区)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科技部近日印发了《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战略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等重点专项2023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国科发资〔2023〕45号)和《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循环经济关键技术与装备”等重点专项2023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国科发资〔2023〕53号),现转发给你们,请按科技部通知要求抓紧做好项目的组织申报工作(相关文件请至“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网站下载),凡需我局出具申报推荐函的项目,由各辖(区)科技局、各有关单位主管部门审核后统一报送至市科技局农社处,并对申报单位申报项目的真实性等负主体责任。
各主管部门将本区域内项目申报的推荐函于2023年6月13日16:00前到我局盖章后,并将项目申报材料和推荐函于2023年6月15日16:00前报送至省科技厅农村科技处。
联系人: 汤夕勤, 联系电话: 0519-85681539
附件:省科技厅转发《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战略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循环经济关键技术与装备”等重点专项2023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常州市科学技术局
2023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