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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轮胎翻新行业准入条件》和《废轮胎综合利用行业准入条件》 |
【发布时间:2012年08月20日】 【来源:工信部节能司】 《轮胎翻新行业准入条件》和《废轮胎综合利用行业准入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 2012年 第32号 为贯彻落实《循环经济促进法》,规范废旧轮胎综合利用行业发展秩序,促进企业优化升级,加强环境保护,提高资源综合利用技术和管理水平,引导行业健康持续发展,制定了《轮胎翻新行业准入条件》和《废轮胎综合利用行业准入条件》,现予公告。
2012年7月31日 (联系电话:010-682053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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