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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开展智能制造系统解决方案供应商分类分级评定(第一批)工作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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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十四五”智能制造发展规划》,系统深入推进智能制造发展,健全系统解决方案供应商分类分级体系,智能制造系统解决方案供应商联盟(以下简称“联盟”)将面向系统解决方案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开展分类分级评定工作,旨在加快供应商培育,推动规范发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内容 依据《智能制造服务 通用要求》(报批稿,计划号:20202872-T-339)等国家标准,对供应商的服务类别和能力等级进行符合性评定,遴选一批专业化、高水平领军供应商,推动各区域、各行业建设智能制造服务供给资源池。《智能制造系统解决方案供应商分类分级评定工作实施方案》详见附件1。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单位应当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信用记录良好。 (二)申报单位为智能制造系统解决方案供应商,提供的服务包括咨询设计、集成实施、集成运维和监理服务四类中至少一类。 (三)申报单位无违法违规行为,近三年未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环保、质量等事故。 (四)申报单位应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并承诺内容真实,无知识产权纠纷。 (五)申报单位应认可专家评定结果,并主动配合开展宣传总结,积极推广服务项目经验。 (六)不支持联合体申报。 三、组织实施 (一)线上申报。申报单位通过智能制造系统解决方案公共服务平台统一入口(www.cimsic.com),按照申报平台操作手册(附件2)于11月6日前完成填报。申报材料参考《供应商服务类别及能力等级评定要素》(附件3)和《智能制造系统解决方案供应商分类分级评定申报书》(附件4),仔细阅读申报书中的“编写说明”并按要求完成。 (二)形式审查。由联盟组织分盟等相关单位对申报单位的基本条件和申报材料的规范性、完整性进行形式审查,于11月10日之前完成。 (三)专家评审。联盟秘书处组织国家智能制造专家委员会、联盟专家委员会对供应商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必要时前往现场核查。 (四)结果公示。联盟秘书处对评定结果在公共服务平台及联盟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 (五)证书颁发。根据公示结果颁发证书,有效期3年,届时将进行复评,未通过的予以取消。 四、有关情况说明 (一)申报单位最多可从咨询设计、集成实施、集成运维和监理服务四类中选择两类进行申报。 (二)对入选工信部“第一批智能制造系统解决方案供应商推荐目录”(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第一批智能制造系统解决方案供应商推荐目录的通知,2017年12月4日),以及联盟在2018-2022年期间遴选出的符合《智能制造系统解决方案供应商规范条件》的供应商(附件5)进行采信,评定时将予以优先考虑。 (三)本项工作不收取任何费用。 五、联系方式 申报咨询: 纪婷钰 13269900557 陈艳利 13601042233 申报平台技术支持: 谭雅文 18513387027 田 文 15247134192
附件: 1.智能制造系统解决方案供应商分类分级评定工作实施方案
智能制造系统解决方案供应商联盟秘书处 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院(代章) 2023年9月20日
关键词:
申报通知;供应商分类分级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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