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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天宁区区长质量奖申报的通知 |
开发区管委会、镇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各有关单位: 根据《区政府关于印发〈天宁区区长质量奖管理办法〉的通知》(常天政规〔2023〕1 号)、《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天宁区区长质量奖评审规则〉的通知》(常天政办〔2023〕 22 号)的有关规定,现就申报 2023年度天宁区区长质量奖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原则
二、申报条件
(一)登记注册的住所在天宁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正常运营3年以上; (二)符合国家和省、市产业、质量、生态环境、安全和财税等政策,依法取得相应资质; (三)通过GB/T19001-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或其他国际通行管理体系认证,并有效运行3年以上,推广应用卓越绩效管理模式1年以上; (四)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组织,主要经济、技术、安全、质量等指标位于同行领先地位;从事非营利性业务的组织,其社会贡献位于同行前列; (五)申报组织建立首席质量官制度,聘任了首席质量官; (六)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具有良好信用记录和社会声誉,近3年无较大质量、安全、生态环境、公共卫生、食品、药品安全等方面事故,无重大质量投诉,无属于企事业单位自身责任而引起的质量异议、索赔和退货,无国家、省或市质量监督抽查不合格记录,无重大劳动保障失信记录,无其他重大违法违规记录(至申报截止日期之前已完成信用修复的除外);出口企业未发生因产品质量安全原因引发的退运、销毁或官方通报。以集团名义申报的,其集团总部必须具备以上六项条件,其在我区的所有控股组织需符合第(二)-(六)项基本条件。申报组织的主导产品、服务获得驰名商标,建筑施工企业近3年获得鲁班奖或国家优质工程奖、省扬子杯优质工程奖,可优先申报。
三、申报材料
(一)组织概述。3000字以内,内容要求见GB/Z19579附录B。 (二)自评报告。对照GB/T19580要求,通过事实和数据,从采用方法、工作展开和实施结果三个方面,逐条说明实施卓越绩效管理的时间、过程、成效和经验。 (三)典型案例。提供推广应用卓越绩效管理模式、产生显著经济或社会效益的典型案例。 (四)如实、完整填写《天宁区区长质量奖申报表》。 (五)证实性材料。与申报表及自评报告内容相符的证实性材料;完整的组织机构图,层次至部门(处室)和车间一级,并标明地点及其职责。
上述第(一)-(四)项需提供电子文档(光盘或U盘)和一式三份的书面材料(装订成册),并辅以目录和页次;第(五)项需提供二份书面材料(软封面单独装订),并辅以目录和页次。
开发区管委会、镇政府、各街道办事处,负责所在地区申报区长质量奖组织的审核、推荐工作;区有关部门负责条线内所属组织申报区长质量奖的审核、推荐工作,签署推荐意见后,报天宁区质量发展委员会办公室。
五、申报截止日期
2023年10月9日
六、联系方式 常州市天宁区质量发展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天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联系人:韩枫江,联系电话:0519-69661538,联系地址:常州市竹林北路256号8楼821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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