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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江苏省第十二届大学生安全知识竞赛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10-09 12:17 来源:安全保卫与维护稳定处
苏教办安函〔2023〕6号 各高等学校: 为进一步推进全省高校大学生安全教育,普及安全知识,提高大学生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维护校园安全稳定,经研究,省教育厅决定开展江苏省第十二届大学生安全知识竞赛。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赛对象 全省普通高校(含独立学院)2023年新入学的本、专科学生。 二、竞赛内容 主要包括国家安全、财物安全、消防安全、交通安全、公共安全、网络安全、实验室安全、法律法规、心理健康以及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等大学生应知应会的各类安全知识。 三、竞赛流程 竞赛分选拔赛、初赛、复赛、决赛四个阶段。 (一)选拔赛:各高校组织全体新生进入“江苏省第十二届大学生安全知识竞赛系统”,完成对本校全体新生的安全知识学习和考试,并选出3人(2男1女或1男2女)组成校队,参加初赛。 (二)初赛:省高教学会高校保卫学研究委员会各片区组织,并确定入围复赛学校代表队。 (三)复赛:省高教学会高校保卫学研究委员会组织,并选出本专科院校综合成绩前6名的学校代表队进入决赛。 (四)决赛:省教育厅组织,采取必答、抢答、主题演讲等形式进行比赛。 竞赛具体方案由省高教学会高校保卫学研究委员会另行发布。 四、奖项设置 竞赛活动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及优秀指导教师、优秀组织奖等奖项。 五、有关要求 (一)各高校要重视竞赛活动,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保障措施,确保全体新生参加安全知识学习,并为参赛学生提供学习和比赛条件。 (二)要督促未完成“江苏省大学新生安全教育”平台学习任务的新生尽快完成学习考试,学习考试完成情况将纳入此次大学生安全知识竞赛。 (三)要充分利用竞赛活动,积极开展安全知识教育宣传,创新安全教育形式,丰富安全教育内容,提高安全教育效果,切实提高大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省高教学会保卫研究会杨会芹,025—83791006;省教育厅安稳处刘振华,025—83335661。 省教育厅办公室 2023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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