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当前位置:首页 >> 海关口岸 |
关于公布《进口许可证管理货物目录(2024年)》的公告 |
商务部 海关总署关于公布《进口许可证管理货物目录(2024年)》的公告
【发布单位】外贸司
【发布文号】商务部公告2023年第64号 【发文日期】2023年12月29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货物进出口管理条例》《消耗臭氧层物质管理条例》《货物进口许可证管理办法》《机电产品进口管理办法》《重点旧机电产品进口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现公布《进口许可证管理货物目录(2024年)》,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商务部、海关总署公告2022年第41号同时废止。 商务部 海关总署 2023年12月29日 |
![]() |
客服热线:0519-83297678 18001502158 18994758929 传真号码:0519-83297678 主办:常州智慧通创新创业策划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常州钟楼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710室 邮编:213000 苏ICP备11078573号 技术支持:易龙科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