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当前位置:首页 >> 执业技术资格 |
| 关于颁布健康照护师(长期照护师)国家职业标准的通知 |
|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颁布健康照护师(长期照护师)国家职业标准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医疗保障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有关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医疗保障局共同制定了健康照护师(长期照护师)国家职业标准,现予颁布施行。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健康照护师(长期照护师)国家职业标准目录
|
![]() |
| 客服热线:0519-83297678 18001502158 18994758929 传真号码:0519-83297678 主办:常州智慧通创新创业策划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常州钟楼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710室 邮编:213000 苏ICP备11078573号 技术支持:易龙科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