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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专精特新贷”合作银行申报工作的通知 | ||||||||||||||||
苏财金〔2024〕29号
各省级银行: 根据《江苏省普惠金融发展风险补偿基金管理办法》(苏财规〔2020〕14号)、《关于印发江苏省普惠金融发展风险补偿基金项下“专精特新贷”产品工作方案的通知》(苏财金〔2024〕26号),省财政厅会同省工信厅在省普惠金融发展风险补偿基金下推出“专精特新贷”产品,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专精特新企业的信贷支持,推动专精特新企业高质量发展,引领带动全省中小企业增强核心竞争力,提升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和安全水平。经商省工信厅,现就申报“专精特新贷”合作银行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符合以下条件的银行可申请参与“专精特新贷”合作: (一)有较大的金融服务覆盖面。 (二)有较好的制造业企业金融服务工作基础及成效。 (三)有专门业务管理机构和专人推进“专精特新贷”工作。 (四)有针对“专精特新贷”的优惠信贷政策,包括贷款利率、贷款门槛、审批流程等方面。 (五)具备实施线上管理的业务能力和技术条件,能够通过“江苏省普惠金融发展风险补偿基金服务平台”开展产品发布、融资对接、业务办理、信息共享等。 (六)遵守省普惠金融发展风险补偿基金管理办法,并按“专精特新贷”产品方案规定和合作协议开展工作。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主体。 有合作意向的银行应由总部或省级分支机构(一级分支机构)提交申请。同一家银行在省内有多个一级分支机构的,经省内其他一级分支机构委托,明确一个一级分支机构牵头申请。农村商业银行统一由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牵头申请。 (二)申报材料。 1.书面申请文件。 2.管理制度情况。包括申报单位专精特新贷款产品或者面向制造业企业贷款(若有针对专精特新企业的请单独注明)的审批机制、贷款流程、考核机制、尽职免责机制等方面的情况,请提供相关的文件材料。 3.“专精特新贷”合作银行申报表(见附件1)。包括申报单位2023年制造业企业贷款投放规模、利率、不良率、构成以及同比增长等情况。以往有“专精特新贷”类似产品和其他政银合作产品工作经验的申报单位,请逐一说明相关贷款产品名称、投放规模、利率水平、不良率等情况以及创新举措等内容。 4.同级分支机构的授权委托书(如有),模版见附件2。 (三)申报时间。 各申报单位应在2024年3月19日前向省财政厅提交一式两份书面申报材料,可寄送至南京市北京西路63号天目大厦608室,省财政厅金融处,电话025-83633820。申报材料电子版请一并发送至邮箱puhuijinrong_jscz@163.com。 三、评选入围 (一)评选择优确定入围对象。省财政厅会同省工信厅组织评选,按照竞争择优的原则,确定“专精特新贷”的入围合作银行。 (二)建立合作机构动态调整机制。后续根据合作银行的年度评价情况,适时调整合作银行名单。评价不合格的,不再列入合作对象。同时,根据实际业务工作需要,适时补充合作机构。
附件:一、
省财政厅 2024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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